湖南省保安司令部

湖南省档案局 hnsdaj.hunan.gov.cn 时间:2015-12-28 【字体:
   (一)机构概况 1933年 4月 15日,临时性质的清乡司令部撤销,随即于 16 日成立湖南全省保安司令部,何键兼司令,下设参谋、总务、执法3 处。并将全省划为6个保安区,各区设区保安司令部。原有各县的保安团、队,按照新划之保安区重新编并。清乡司令部所有清乡事宜概移交保安司令部办理。 1935年1月,该部根据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颁发的保安制度改进大纲进行改组,省政府主席兼全省保安司令,在省政府中特设湖南省保安处(处长李觉人秉承全省保安司令之命,掌理全省保安事宜。保安处下设处长室及第一、二、三、四科等。并将原6个保安区改为8个保安区。 1943年 2月 1日,保安处及民政厅第三科裁并,组成湖南省政府警务处,同时将保安大队改编为警察大队。1947年 9月 1日,警卫处及省保安司令部(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名义仍保留)撤 ‘销,另组湖南省政府警保处,并将保安部队改编为保安警察队。 1948年 2月 1日,为实行战时体制,奉国民政府行政院之命,恢复湖南省保安司令部,由原保安司令部军法室、政治部及保警集训总处与警保处第三、四、六科等部分合并改组成立。设司令届司令各一名,下设司令办公室,第一、第二、新闻处,总务、经理科,军法、会计、人事、高参室。1949年元月,其下设机构再行改组,设司令办公室,参谋、民训、政工、经理处,总务科,会计、军法、人事室。 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该部率军起义,所辖保安部队编入中国国民党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国民党在湖南的保安机构遂宣告结束。 保安司令部以普及国民军事教育,执行宪兵警察职务,“清剿” 共产党及匪盗,保全国民党在湖南的统治秩序为宗旨。该部的主要职责有:拟订、颁发、实施清乡“围剿”计划、命令及其他机要事项;掌握“清剿”部队的指挥调遣及全省保安团、挨户团队、铲共义勇队与一切民众自卫组织的整理、指挥、调遣各事项;掌理共产党及匪盗案件的侦缉审核执行复核事项;共产党员投降及被俘案件的处理事项;特务队暨各特务组监督指挥及整场事项;充实湖南地方自卫武装等。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馆藏该全宗档案231卷,档案起止时间为1933~1949年。档案采用机构――问题――年代分类方法组卷,检索工具有全宗介绍、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人物及组织卡等。重要档案提示:有该部各种法令法规、计划及工作报告书;刘膺古的《移驻平浏及出巡湘东南各县日记》;有关日本发动芦沟桥事变的文电;该部向共产党投降后的移交清册;1949年湖南省乡镇保甲户口统计表;抄发《中共南方局关于组织问题的决定(紧急通告)》;王震率领的三五九旅南下湖南的文件材料。档案主要内容: 1.综合 有该部各种法令、法规、章程、条例、计划,如该部组织章程、湖南省保安处暂行组织章程、清查户口编组保甲规程、重办联保连坐切结办法草案、湖南全省建立保安部队计划草案等;湖南省保安处及第五、第六区保安司令部等工作报告书;湘东警卫司令各一名,下设司令办公室,第一、第二、新闻处,总务、经理科,军法、会计、人事、高参室。1949年元月,其下设机构再行改组,设司令办公室,参谋、民训、政工、经理处,总务科,会计、军法、人事室。 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该部率军起义,所辖保安部队编入中国国民党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国民党在湖南的保安机构遂宣告结束。保安司令部以普及国民军事教育,执行宪兵警察职务,“清剿” 共产党及匪盗,保全国民党在湖南的统治秩序为宗旨。该部的主要职责有:拟订、颁发、实施清乡“围剿”计划、命令及其他机要事项;掌握“清剿”部队的指挥调遣及全省保安团、挨户团队、铲共义勇队与一切民众自卫组织的整理、指挥、调遣各事项;掌理共产党及匪盗案件的侦缉审核执行复核事项;共产党员投降及被俘案件的处理事项;特务队暨各特务组监督指挥及整场事项;充实湖南地方自卫武装等。 (三)档案情况及其内容馆藏该全宗档案231卷,档案起止时间为1933~1949年。档案采用机构一问题一年代分类方法组卷,检索工具有全宗介绍、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人物及组织卡等。重要档案提示:有该部各种法令法规、计划及工作报告书;刘膺古的《移驻平测及出巡湘东南各县日记别有关日本发动芦沟桥事变的文电;该部向共产党投降后的移交清册;1949年湖南省乡镇保甲户口统计表;抄发《中共南方局关于组织问题的决定(紧急通告乃;王震率领的三五九旅南下湖南的文件材料。 档案主要内容: 1.综合 有该部各种法令、法规、章程、条例、计划,如该部组织章程、湖南省保安处暂行组织章程、清查户口编组保甲规程、重办联保连坐切结办法草案、湖南全省建立保安部队计划草案等;湖南省保安处及第五、第六区保安司令部等工作报告书;湘东警卫司令部“清剿”工作报告书;湖南全省团款监理委员会报告书及湖南全省保安经费稽核委员会历次会议记录;该部关于治安情形及清理工作报告书等。 2.机构人事 有该部组织机构、编制表、各县官佐名册及部队番号等文件;各省保安司令部司令至团级以上官佐名册;各省保安部队番号、兵力、武器数量统计表及民众自卫队官兵统计表;该部人事任免令及保安部队官佐、各种训练班名册等;湖南省保安处职员录;湖南省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区保安司令部等关于人事任免、官佐职员名册、团队编制表及整理方案、薪饷册及军需供给等文件;湖南省政府关于裁撤各区保安司令部的训令;长沙、衡阳、常澧、芷江、邵阳等警备司令部关于人事任免、编制、官兵名册、机构撤设等文件,其中有蒋伏生、陈明仁的任命状;1948年、 1949年该部所属部队及其主官现职录、薪饷名册;该部1949年8 月向共产党投降后的官佐、兵力、武器及财产等移交清册和成立该部清理处等材料。 3.“剿共”剿匪 有王震率领的三五九旅南下湖南时在湘东南一带斗争经过及其所发文告等材料;日本投降后新四军在江南及湖南的活动情况材料;湘东警卫司令部司令刘膺古的《移驻平浏及出巡湘东南各县日记》(1936年12月~1937年);日本特务在华活动及芦沟桥事变有关情况的电文;关于防范、惩治汉奸条例、办法及有关汉奸案件及其名册;陈渠珍关于追堵湘西贺龙所部红军的命令;抄发《中共南方局关于组织问题的决定(紧急通告)》,该文件反映了共产党在国民党掀起反共高潮时,要求国统区的共产党转入地下斗争状态;关于查禁会党的材料;第三区保安司令部关于军事调动与防务、各军事单位联络暗号及口令、围堵红军等来往文电;国民党在1940年反共高潮时有关防共、限共、“剿”共的密令等文件;共产党员、红军将士自首、投降、变节者的供词,从政治、经济、军事等诸方面反映了共产党及苏区的情况;关于洪云轩等人的专案材料及围剿周化龙、尹立言及衡阳西部土匪的文件。 4.其他 有国民党抄发共产党的重要秘密文件与书刊,如《秘密技术》、《攻坚战斗》肖克所著的《论短促突击》,第三国际在华活动及中共闽浙赣省委、军区,湘赣省委、省苏维埃有关反第五次“围剿”的重要文件等;《湖南保安月刊》、《政训半月刊》、《保安月刊》、《湖南保安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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