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细化完善档案行政执法配套制度规范 深入推进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条例实施
在档案法修订颁布5周年暨档案法实施条例颁布1周年之际,湖南省档案局正式公布《湖南省档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湖南省档案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下简称《适用规则》)《湖南省档案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湖南省档案行政处罚免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深入推进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条例实施,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目录》系统梳理了档案领域11项行政执法事项,规范了执法事项名称,明确了执法类别和执法主体实施层级,一一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承办机构,着力推动严格规范执法,提高依法管档治档水平。
在行政处罚方面,《适用规则》坚持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求档案主管部门在实施档案行政处罚时应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努力实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科学化。《基准》针对各类档案违法行为,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划分裁量阶次,明确适用条件,量化罚款幅度,力求类别、性质、情节相同或相近事项处理结果基本一致,避免滥用行政裁量权、乱罚款、“同案不同罚”,增强档案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制的统一性。《清单》则规定了4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防止执法简单粗暴,让档案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下一步,湖南省档案局将加大宣传解读力度,确保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与相关主体准确理解和把握规则;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持续优化相关机制,提升档案治理效能,不断推动湖南档案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委办公厅 孙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