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档案局 hnsdaj.hunan.gov.cn 时间:2015-12-28 【字体:
   (一)机构概况 湖南省文化局于1952年8月成立,当时名称为湖南省人民政府文化事业管理局。内设秘书室、电影科、艺术科、社会文化科。 1953年3月起与省文联合署办公。1954年12月,省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处(该处1950年6月成立)并入本局。1955年2月,改为湖南省文化局,列入省人委工作部门。1962年9月,局内科(室)改为处(室),设艺术处、电影处、人事处、新闻出版处、社会文化处、计财处、办公室。“文革”开始后,省文化局机构瘫痪。1969年7月在省革委会政工组下设文化组,负责全省文艺、电影、图博、出版等工作。1973年4月,文化组改为省革命委员会文化局。1980年2月,改为湖南省文化局,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其所属单位,截止1966 年有:省湘剧院、省花鼓戏剧院、省歌舞团、省话剧团、省京剧团、省木偶皮影团、省曲艺团、湖南剧院、红色剧院、省电影机械厂、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展览馆、省文化馆、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省新华书店、省电影制片厂等26个单位。 省文化局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和改进全省文化事业的管理,负责全省文学艺术创作、电影放映、文物考证与陈列、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该全宗档案929卷,档案起止时间为1950~1969年,档案按年度――机构分类方法组卷,检索工具有全宗说明、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 重要档案提示:有浏阳“雅乐”、古墓葬及出土文物的发掘整理,土家族、侗族、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调查等材料。 档案主要内容: 1.综合 有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文化工作计划、概况、总结、大事记;全省文化工作会、先代会等会议文件;图书馆、博物馆、文管会工作计划、总结;接待苏联、日本、越南等外国文艺团体及外省剧团的材料;还有《全省文化工作重点文件选编》、《文化馆、站工作通讯》、《湖南文化通讯》、《湖南文化报》等材料。 2.组织人事 有党团组织建立的文件,党总支会议的记录;本系统组织机构设置,体制改革,剧团改制、成立、撤并,干部调配、任免、处分,工资、福利、退职、退休、优抚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审干、肃反、整风、反右等工作的材料;党员统计报表等材料。 3.文学艺术 有文学创作工作会议文件,创作奖励办法;剧团管理、整顿,禁演剧目,剧目整理改编、审定,选派木偶、皮影、花鼓戏等代表队出国演出和参加全国及中南区会演以及下乡巡回演出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修改《生列牌》等戏剧及整理浏阳“雅乐”的材料;全省各县(市)剧院、剧团统计调查表,湖南皮影艺人履历表,省著名艺术家、优秀青年艺术家名单,全国著名优秀青年艺术家调查表。 4.新闻出版 有出版工作会议文件,出版事业计划;全省各报社情况统计,报纸发行工作总结、调查报告;新闻工作人员调查表;书刊报刊登记、停刊、出版,书店营业、歇业,出版物版权、取缔非法出版物和处理古旧书籍等方面的材料。 5.电影 有电影工作会议文件;全省电影院、队情况,电影放映、宣传,禁演影片,电影、幻灯训练班,电影展览,电影院管理,电影业登记,放映发行、片租规定,电影队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材料。 6.文物 有保护革命遗址、文物古迹的文件;革命文物、历史文物的普查、征集、鉴定、管理、移交的材料;毛泽东、任弼时、齐白石、王船山等名人故居,韶山、清水塘、船山学社等纪念馆、革命遗址,岳阳楼、南岳寺庙、零陵学宫、祁阳浯溪、常德乾明等文物古迹,谭嗣同、蔡伦、杜甫、屈原等词墓的修葺、保护、拆除及文物收藏等方面的材料;发掘楚、战国、汉、晋、唐等时期古墓葬及出土文物的材料;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全国楚文物展览会湖南展品清册。 7.群众文化 有全省群众文化工作会议文件,群众文化工作总结;文化馆、站工作,工厂、城市、农村群众文化工作,业余文艺会演,民间艺术发掘工作,浏阳古乐器调查,建立宣传网等方面的材料;对土家族、侗族、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调查,处理非法民间职业剧团,管理农村零散艺人及农村文化市场等材料。 8.统计、财务 有文化事业发展投资预决算;文化事业统计年报,文化娱乐税条例,基建投资、清产核资、征用土地清册,工程合同;该局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经费开支、工资报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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