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湖南省档案局 hnsdaj.hunan.gov.cn
时间: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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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中共湖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省委统战部),其前身是 1949年9月成立的中共湖南省委统一战线委员会,其办事机构是直属于省委统一战线委员会的长沙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交际处。交际处内设交际、总务、警卫、人事4科。同年12月,省委决定将交际处的4科合并为交际、总务两科,新设调研科、联络科和秘书室, 1950年2月,交际处归并省委统一战线委员会,同年改统一战线委员会为“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秘书室、调研科、联络科。 1952年底,省委机关改科为处,其内设机构改为3处1室,即:一处、二处、三处和办公室。1954年,调整为一处、二处、人事处、办公室。1956年,又调整为一处、二处、干部处、办公室,并增设行政科。 1966年“文革”开始后,该部工作瘫痪。1977年10月恢复省委统战部名称。
省委统战部是省委开展统战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对象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非党知识分子干部,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的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爱国的宗教领袖人物,去台人员在大陆的家属和亲友,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和海外侨胞等。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该全宗档案569卷,档案起止时间为1949~1966年,档案按年度――问题分类方法组卷,检索工具有全宗说明、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
档案主要内容:
1.综合 有中央、中南局和省委关于统战工作的文件;省委统战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大事记,部务会议记录;全省历次统战、资改工作会议及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文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工资调整等材料;湖南各民主党派发展计划,对民主人士的管理和安排,对失业知识分子、特赦战犯安排等的材料;安排程潜、陈明仁等起义人员和其他人员向中央的报告及中央批示,处理资遣回乡起义军官的指示;贯彻中央、中南局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汇报材料;清理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及历次运动中所形成的材料;关于知识分子、民主人士、非党干部以及工商、民族、宗教等工作的调查。统计和专题报告等材料;溥仪、杜聿明、沈醉、宋希濂等特赦人员来湘参观情况的汇报;程潜省长就湖南和平解放问题的讲话和对台军政人员的广播讲话稿。还有江南地下第四军,程潜、陈明仁起义部队的有关材料;程潜告全省将士、湖南民众书及呼吁和平的通电;程潜顾问团、程潜的亲属、陈明仁起义部队师级军官、湖南省保安司令部起义军官、全国战犯名册及有关材料;粤桂边各部队战况综合,湖南和平解放前后军事系统变迁和部署,道县和湘乡县起义人员调查等材料;唐生智1931~1949年回忆录,程潜、唐生智、陈明仁、程星龄等的传记,前清秀才、举人、进士的有关材料;省文史馆馆长、馆员的有关材料。该部编印的省人大会议 “情况反映”、工商界“整风反右简报”、“湖南统战工作”等材料。
2.政协 有省人大、省政协历次会议文件;省委统战部关于政协工作及各地市政协工作的文件;省政协各党派负责人座谈会议纪要;湖南省各县市常务(协商)委员会的材料;湖南省人大会议代表名单及出席全国人大会议代表和拟提全国政协委员名单,各地人民代表名单,湖南省正副省长及各院、厅、局、行正副职名单,中央管理的民主人士、参事室、工商联、宗教人员名单;政协湖南省委短期政治学校的教学计划及方案。
3.工商 有对资改造工作的文件,各地市委对资改造工作的材料;私营工商业改造的规划;中南局统战部对湖南省工商界上层人物鉴定的意见,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条例、办法,落实党对工商业者的政策,区别小商小贩、小业主、小资本家工作等方面的文件材料;长沙市调整公私关系,纸业、金银业、轮船业、油盐花纱业职工状况,全省各地工商联组织情况等材料;出席中华全国商业联合会代表名单及简介;五反运动中对私方人员的政策,处理工商业者退休及工商界财产的规定等文件。
4.民主党派 有该部关于民主党派工作向省委和中央统战部的请示、报告及中央统战部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文件;各民主党派会议记录及民盟、民革、民建、农工党、九三学社五个民主党派召开座谈会的情况报告;各民主党派的建立及开展工作的材料;民革、民建、民盟领导成员小传及各民主党派人士分布及发展组织情况统计表;民主党派在土改、镇反、三反、抗美援朝、“文革”等运动中形成的材料;中央和省管理的党外民主人士的名单及个人材料;解放前民主党派地下活动的情况及有关统计资料;民盟的成立及发展情况,民革南下工作委员会告湖南国民党党员书,湖南二期政研班学员情况,孙文主义革命同盟湖南支盟概况表,伪军政人员安排名册,辛亥首义人员救济名册,辛亥首义时二十五混成协首长名册等。
5.知识分子 有知识分子工作的情况报告,湖南医学院、湖大等院校和厂矿企业等单位知识分子工作的专题调查材料;高级知识分子座谈会议的材料,出席中南局高级知识分子座谈会的代表名册;对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批斗的知识分子的甄别处理等材料;湖南省高级知识分子分类情况、高等院校教学人员等统计材料。
6.民族 有民族政策及民族工作的文件材料;民族工作规划,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计划;苗族、土家族、侗族、回族、瑶族等少数民族的调查,改革少数民族落后风俗习惯工作等材料;关于少数民族整风、社教和贯彻民族政策的指示;民委关于建立湘黔桂边界侗族自治州问题的材料;全国政协委员潘光旦视察湘西的材料;湖南省模范民族工作者名单。
7.宗教 有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文件;宗教工作规划,湖南省宗教概况;该部对各地市县宗教工作的批示,对湖南天主教、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活动情况的调查材料;出席全国伊斯兰教协会代表名单;有关天主教、耶稣教会议的材料;宗教界参加政治运动及解放前湖南省佛教的组织和政治情况,对宗教界的外籍人员参加间谍活动的调查及处理,取缔天主教反动组织圣母军的工作等方面的材料;南岳区佛教、道教,长沙市清真寺,沩山密印寺,衡阳市四大丛林(衡阳市的雁峰、花药、西禅、罗汉四寺,称为四大丛林)等的概况;有关宗教、教堂、教徒、传教人员的统计材料。
8.侨务 有华侨工作规划、调查报告及中央统战部和公安部关于华侨工作的指示;侨务工作概况;安置归国华侨就业就学,贯彻侨务政策,接待华侨归国观光团等工作的材料;华侨工作座谈会及全国侨务工作会议材料;湖南省归国华侨统计资料,其中有归国华侨侨居国分布、文化、工作情况、外侨国籍统计及情况简报等材料。
9.整风反右 有开展整风反右运动的文件;划分右派的标准及处理各民主党派内部右派分子的若干原则规定,全国和本省改造右派分子工作会议材料;全省处理右派分子的综合报告及对摘帽右派的审批材料的统计材料;该部编的中央和本省关于统战和反右等工作的文件;对原属中央、省委管理的党内干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后的工作安置与工资待遇问题的调查报告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