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推动乡镇档案事业全面发展(第二十三次论文评选,二等奖)
作 者: 刘 建 波
工作单位:桃源县档案局
摘 要:乡镇档案是我国整个档案事业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乡镇档案工作是我国县以下基层档案事业发展中的短板,在乡镇设置专门档案机构很有必要。设置乡镇档案专门工作机构必须解决好机构性质、名称、内设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职能定位等问题。
关键词:乡镇档案机构 必要性 建议
建国以来,我国档案事业获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但乡镇档案工作一直是我国整个档案事业发展中的短板。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乡镇档案管理部门法律主体地位不明晰,乡镇档案工作人员力量十分薄弱,档案事业投入严重不足。只有充分认识乡镇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解放思想,突破种种藩篱和束缚,科学设置专门档案管理机构,定编、定人、定岗,并给予经费保障,构成国家、省、市、县、乡(镇)完整档案行政管理体系,乡镇档案工作才能正常开展,乡镇档案事业才能获得全面发展。
一、乡镇设置专门档案工作机构的必要性
在我国,只有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才设置了专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目前法律上还没有要求设置专门档案行政管理机构,使得乡镇档案工作管理滞后,水平低下,档案工作开展困难重重,严重制约乡镇档案事业发展,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解决。
1、在乡镇设置专门档案工作机构,有利于加强对乡镇档案工作的领导
一个事业发展好与否,领导重视程度是关键。为什么乡镇档案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呢?主要是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无暇顾及档案工作。档案工作容易被乡镇党政领导忽视的主要原因就是乡镇没有设立专门独立的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档案工作往往指定办公室一个工作人员兼任。办公室工作虽有党政领导分管,但分管领导往往重视的是党政办公室档案工作以外的其他“热线”工作,而对这一“搭头”工作无法得到重视。如果档案工作不作为办公室工作一部分,而是独立出来,有专门管理机构,和其他站所同属级别,是独立法人主体,那么专门档案机构负责人就会经常性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提高党政领导档案法制意识,就会经常提请研究如何加强乡镇档案工作等问题,不断争取领导重视档案工作。一个兼职人员,而且是身兼数职的多是普通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可能争取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乡镇档案工作出现党政领导不管不问的现象便是常事,不足为奇。
2、在乡镇设置专门档案工作机构,有利于乡镇档案部门很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国家档案局1998年颁发了《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了乡镇档案部门的主要职责:“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文件、政策和工作规划、部署,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规章及技术标准;对乡镇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及村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掌握所辖范围档案工作情况,向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案卷目录;集中管理本乡镇机关档案;对乡镇机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收集与档案有关的资料;根据自愿和可能代管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供档案利用”。从此条文可以看出,乡镇档案部门承担对全乡镇档案工作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职能,管理本乡镇机关档案以及代管或寄存其他单位档案职能,组织开发利用档案的职能等等。要履行好这些职能,如按《档案法》第二章第六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规定,由指定人员去履行这些专职工作是很难履行好的。目前,绝大多数乡镇是指定办公室一个工作人员兼职管理档案,而这些人员流动性非常大,稳定性差,又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本就没有精力、没有心思和能力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桃源县共有乡镇39个,全县所有乡镇档案员都只有1人,而且全部为兼职。其中,很多指定管理档案和监督指导档案工作的人员多是刚毕业新进的公务员,或大学生村官。而这些人员过1-2年要么调走,要么提拔,根本无法履行乡镇档案部门法定职责。只有乡镇设立专门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专人从事档案工作,履行法定乡镇档案部门职责才有根本保障。
3、在乡镇设立专门档案工作机构,有利于乡镇档案事业发展
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档案有着“凭证、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功能。从档案作用和功能看,档案事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乡镇是国家的最基层,历史最为鲜活,其历史更值得记载,文明更值得传承。乡镇档案为“三农”服务,无论是对当代还是对后世都意义非凡。乡镇档案事业要发展,必须把乡镇各类社会档案工作做好。这就要把乡镇机关档案,村(居)档案,站所、学校、卫生院等事业单位档案,辖区企业档案,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档案,家庭档案、个人档案等各类社会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做扎实。不仅要对各门类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进行指导监督,还要对其档案进行管理,有效保管保护、依法移交、开发利用等等。如此大的管理幅度,如此重的工作任务,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是很难做好乡镇各类社会档案工作的,乡镇档案事业要么停滞不前,要么低水平发展。乡镇有了专门档案管理机构和专门管理人员,领导才能重视档案工作,才能给予资金支持,档案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才有保障,乡镇档案事业才能获得稳健发展。
二、关于对乡镇设置专门档案工作机构的几点建议
1、关于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的性质、级别和名称确立问题
乡镇档案工作是对全乡镇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乡镇机关的档案管理。乡镇档案工作机构既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又要承担基本公益服务职能(如档案集中保管、利用、开发、信息公布等档案公益文化服务),因此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应定格为具有行政职能、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乡镇党委、政府直属单位,应该像其他直属单位(如林业站、水利水管站、计生所等)一样,为股级单位、独立法人单位,人、财、物独立。机构名称可设立为“××乡(镇)档案管理中心”。名称含“管理”二字突显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行政职能,名称中含“中心”二字,突显此机构对各社会档案进行集中管理所发挥的核心作用,也显现各类社会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流向,如永久和长期档案一般要到此机构集中存放保管和保护。
2、关于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内设机构设置问题
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人员配备多的可以内设室、组等机构,如办公室、业务指导组、法制组、档案室(馆)等。人员少的可不设办公室等组室,但档案室(馆)必须内设。因乡镇档案室(馆)是乡镇档案资源建设的主体,不仅管理乡镇党政机关档案,而且承接对所属单位永久、长期档案接收保管,开展档案开发、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以及档案信息公布等工作,是“××乡镇档案管理中心”职能相对独立、作用比较重要的一个部门,而且档案室(馆)是对外服务的一个窗口,所以内设时必须单列。
3、关于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人员配备和领导职数核定问题
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要根据乡镇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来决定。3万人以下乡镇(含3万人)核编1-2名,3万以上人乡镇,每增加2万人口增加1名编制。人员来源应分几种情形:一是经济发达地区,或经济条件好的乡镇,公招录用具有档案学或相关专业人员作为专职档案员。二是经济条件一般的乡镇公招录用1名专业人员,其余人员从现有站所富余人员中调剂解决。三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或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专职档案人员全部从乡镇所属站所现有人员中调配解决。或从党政机关退线领导或机关站所接近退休人员(男55岁左右,女50岁左右)调配,或从机关、站所聘请已退休又能长期居住本乡镇,且身体健康,热爱档案工作人员从事专职档案工作。领导职数核定根据人员编制多少和人员来源等情况决定。一是在编在岗人员全部为公务员且3人以上单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若干名;二是在编人员只有1名公务员,只设主任1名,其余为工作人员;三是机构在编人员中没有公务员,全部来自机关站所调配人员,或从机关站所退休人员中聘请的人员,主任由乡镇党政办主任兼任,其余全部为工作人员。
4、关于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经费保障问题
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所需经费应列入乡镇财政预算解决。预算收入应为一般预算拨款,预算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预算应安排项目资金,应将乡镇档案室(馆)在档案资料征集、鉴定开放、抢救保护、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利用服务、编纂、陈列展览以及档案科研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县财政应对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给予一定补助,给小乡镇每年安排预算1-2万元,给较大乡镇每年安排预算3-5万元。可以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鼓励乡镇机关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升级达标工作。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省二级标准的,县财政奖励2万元,达省一级标准,奖励5万元,达省特级标准的奖励8万元。
5、关于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在整个乡镇档案管理体制中角色定位问题
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就是乡镇档案管理部门,主管全乡镇档案工作,主要任务一方面就是负责党政机关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保管本乡镇机关档案,集中管理辖区内所属单位档案,并开展对外利用服务,开展档案编研、公开现行文件服务,举办展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档案数字化、建设数字档案室(馆)等。另一方面全面承担对全乡镇党政机关、直属站所事业单位,居委会、行政村,各类企业、家庭、个人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任务。所以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在乡镇档案管理体制中,发挥主导核心作用,为乡镇党委、政府直属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乡镇区域内由县局等单位举办或派出的单位(如:由县属举办的学校、卫生院等,以及由县直有关部门派出的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国土站等),其档案管理工作以举办或派出单位为主,乡镇档案专门机构管理为辅。应赋予乡镇档案工作专门机构档案执法权。乡镇档案工作机构管理对象多,管理幅度大,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虽具有档案执法权,但对众多乡镇档案管理对象档案违法行为执法,往往鞭长莫及,力不从心,可以以授权的方式要求乡镇档案专门工作机构对辖区内所属单位进行档案执法,促进乡镇全面依法治档。
总之,在乡镇设置档案工作专门机构,是推动乡镇档案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进行乡镇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改革,若不设置专门档案工作机构,改革中采取其它措施和办法都是收效甚微的,档案事业发展也是十分脆弱的。但在乡镇设置专门档案工作机构,目前还没有足够法律依据,这就需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呼吁。县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编制管理部门要做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以推动档案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让档案法律法规明确在乡镇设置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只有这样,乡镇档案事业健康发展才有希望和保障,我们拭目以待,热切期盼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国家档案局1998年颁发的文件)
4、“乡镇档案工作的现状、成因及发展对策”(上海市奉贤区档案馆研究员严永官2009年4月发表论文)
作者简介:
作者姓名:刘建波
性 别:男
工作单位:桃源县档案局
所学专业:中文、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法学
职 务: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