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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档案工作属性析依法治档(第二十三次论文评选,二等奖)

发布时间:2015-09-01 湖南省档案局 sdaj.hunan.gov.cn 字体:     分享:

    者:廖明辉 伍娜 

工作单位:常德市档案局 鼎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档案工作作为政府社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如何根据依法治国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档,是我们应该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因此,本文从档案工作属性角度,对档案工作属性及其与档案法和依法治档的关系进行分析,其目的在于为依法治档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 

  法治    属性    档案工作 

 

  一、档案属性与档案工作属性分析 

  1、关于属性 

  属性指特征和性质,是事物及事物之间的关系在人类意识中的表现形式,是对象的性质与对象之间关系的统称。 

  2、关于档案的属性 

  纵观档案发展的历史可见,人们归纳的档案属性有很多,而且属性内涵也随社会发展不断深化。目前,专家和学者对档案属性的基本一致认为,档案具有原始性、查考性、知识性、社会性、政治性等主要属性,其中原始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是档案所有属性的核心。原始性指档案是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记录,是区别于其他文献的根本所在。查考性指档案信息反映并再现历史,通过它认识或证实过去,可以解决涉及事物和人的问题,对现实和将来产生重要作用和效益。知识性指档案的内容蕴涵直接或间接的科学文化知识,可被人们利用、借鉴和吸收,并促进知识开发和创新。社会性指档案是非自然产物,属于社会财富的一部分,为人类社会共同所有,为社会服务政治性指档案产生的主体是人,是人的社会意识支配形成的产物,为社会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服务。 

  3、关于档案工作属性 

  所谓档案工作属性,是指档案工作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已经积累沉淀出的反映其特有本质且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精华表象,并形成的相对固有的规律性的信息,是区别于其它工作的内在规定性。档案工作随档案的产生而产生,档案工作属性来源于档案属性。档案工作属性除了包含有档案属性特征外,还有从档案工作中系统归纳出来的反映其基本特点和规律的体系特征。因此,普遍认为档案工作具有社会属性、服务属性、政治属性、文化属性和系统属性等基本属性。 

  档案工作的社会属性。档案工作的社会属性是指档案工作的存在及其发展与其所处的社会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科学文化环境以及社会状况、文化传统等密切相关。其主要表现是:档案并非自然界的产物,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形成的反映人的主观需求和行为的信息产物,是人类自觉创建的信息控制系统;档案产生的主体是社会性的人,并为形成者的主观需要服务;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决定档案工作的社会属性,从指导思想到方法措施以考虑社会需要为目的,以挖掘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价值为职责,社会需求是档案工作的生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是档案工作进步发展的动力;档案工作是社会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档案工作的社会属性决定档案工作社会化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实现社会化监管和社会化利用目标。 

  档案工作的服务属性。档案工作的服务属性在于它的第一需要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服务的满意度是衡量档案工作好坏重要标准。其主要表现是:档案具有政治、经济、文化、行政、社会等多重属性,它的调整范围、对象也相应是多方面,而不是某一方面,这决定了档案工作的服务范围;社会档案需求客观存在决定档案工作必然存在,而履行满足社会档案需求的是档案工作机构,它必须以服务为宗旨。因此,服务属性是档案工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档案工作与社会体制和政治制度密切相关,是维护社会体制和政治制度的工具。其主要表现是:从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来看,档案工作由国家掌管,服从于国家管理需要,体现“国家模式”运转;从档案内容反映的思想和行为来看,体现国家意志,为社会制度和治国路线、方针、政策服务;从档案工作的要求来看,档案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依法开展,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利用与公布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档案工作的文化属性。档案是社会文化、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凝聚了意识形态的精神价值和物质成果的宝贵财富,现代档案理念称“档案是一种母资源”。因此,档案工作具有文化属性。其主要表现是:从档案来看,档案是智慧结晶,不仅记载事物或活动的过程,同时也记载思想理念、技术方法和实践经验,蕴藏着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可为后人借鉴利用,传承人类文明;从档案工作看,档案工作部门被列为文化事业机构,它服务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文化事业,是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资源。 

  档案工作的系统属性。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档案工作管理系统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管理系统,又是一个从属于整个社会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并且有自己严密的系统层级、结构和规则。档案工作的系统属性主要表现是:档案工作机构有严密的结构体系,分中央、地方各级管理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档案工作有严谨的组织方法,实行科学管理,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是一个有规有序的整体,并按照科学规范与程序运行。 

  二、档案工作属性与《档案法》规定性的对接 

  1、档案工作的社会属性与法律的规定性。档案来源于各种不同的形成者和社会领域,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是实现社会管理和发展不可缺少重要资源。如《档案法》规定: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2、档案工作的服务属性与法律的规定性。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可为经济建设、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科学研究、文化发展、思想教育等提供查考服务。如《档案法》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中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 

  3、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与法律的规定性。档案工作由国家掌管,并服从服务于国家管理需要。如《档案法》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档案工作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如《档案法》规定: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档案工作的文化属性与法律的规定性。档案是人类智慧的物态结晶,它既是一种文化贮存和传播的载体,又是一种文化产品。如《档案法》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 

  5、档案工作的系统属性与法律的规定性。档案工作是一项地域明确、层级分明、环节有序的系统性工作,应当科学合理组织。如《档案法》规定:档案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各级各类档案馆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三、档案工作属性与依法治档的思考 

  1、依法治档,法规建设要先行。 

  依法治档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维护党的执政和社会稳定的需要。马克思曾经说过:法的本质属性是物质制约性和阶级意志性。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属性要求,依法治档必须坚持以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目标为根本,以国家管理需要和保障人民群众档案需求权益为出发点。实现依法治档,有法可依是关键。有法可依强调的是全面的、完整的、实用的法律体系,而不是片面的、零散的、抽象的法律规范。加强档案工作法律体系建设,要尽量避免法律上“盲区”和“漏洞”,造成执法依据和合理性的缺失。现行档案法律法规在档案权属及处置、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作宣传教育、档案工作监督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档案法规建设急待完善。构建档案法律体系既要定位准确、范畴全面、条款清晰、处罚适度,还要考虑其操作的可行性、追责的针对性和处罚的独立性等问题,这也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行政中遇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档案法律体系建设要考虑对未来档案工作新领域的治理,要体现对档案权属所有者和档案工作人员相关权利与义务的保护,做到既维护好档案又服务好社会。只有建立完备的档案法律体系,才能有效推进依法治档。 

  2、依法治档,重在宣传教育。 

  档案工作不是可有可无,是无处不在。档案工作的社会属性要求,依法治档要重在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加强档案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的档案法制观念,增强社会知法、守法意识,保障档案工作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档案观念,增强公民自觉履行保护档案的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档环境。档案工作的文化属性为营造良好依法治档环境提供的条件。档案工作要有效利用档案的文化资源,生产文化产品,举办档案展览,实施档案开放日,传承、传播文化,发挥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与建设和社会教化中独特优势与作用,提高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增强社会重视档案和尊重档案工作的意识。 

  依法治档要标本兼治。加强依法治档,不仅是治理的过程,更主要是意识提升的过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对已经出现的违法现状进行处置纠正,属于事后补救工作,不能根本解决人们在思想意识上存在的问题。而需要做的大量事前工作,是坚持不懈地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尤其是档案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源头治理,不断提高社会的档案意识,让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遵守档案法规的自觉性,共同维护档案工作,减少档案违法现象发生,实现标本兼治,这才是档案工作依法治档的根本所在。 

  3、依法治档,要与业务规范执行相结合。 

  档案工作是一项具有严格系统性的工作,其对象较多,要求分门别类管理,其内容复杂,要求科学组织,遵循法规、技术和规程是档案工作突出的行业特点。因此,档案工作的系统属性要求,各项档案基础业务工作要依法依规开展,要与业务规范执行相结合。一方面推进依法治档不能与贯彻执行业务规范分割,一个是贯彻基本准则,一个是执行具体要求。要以档案法规促档案工作法治化,要以业务规范促档案管理规范化,它们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两者应当相辅相成,切记走只靠法律治档或只讲业务规范治档的两种极端。另一方面依法治档要求对档案工作实行全程监管,包括档案工作各个方面和环节,加强档案工作业务规范与档案法规的融合,同时实现法律制约与规范要求,使档案工作合法、规范、有序。只有同时推进档案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才能有效实现依法治档。 

  4、依法治档,必须坚持与时俱进。 

  档案工作是时代的产物,它必须与时代同步发展,这是档案工作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档案工作服务属性的要求。从依法治档思考,档案法规建设急在解决当前,重在考虑将来,要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谋划,做好顶层设计。一方面要思考档案法规的前瞻性,使其在一定时期内符合和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增强档案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控性,避免朝令夕改;另一方面要全面统筹档案工作业务规范,逐步将成熟的、带有普遍性的、需要强制约束的业务规范纳入档案法规体系,增强业务规范在档案法规中体现,避免各行其事。从档案工作的服务属性要求思考,档案工作社会化已成为发展趋势,档案法规要进一步精细化,与时俱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促进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 

  5、依法治档,要充分发挥人的因素。 

  在人类社会一切实践活动中,人是决定的因素。一切规定、制度、措施等需要人来实施完成,如果没有人的行为就等于空想或口号。依法治档是以人为主体,必须要充分发挥人的积极作用,这一方面至关重要。当前,档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问题尤其是业务素质不高已成较为普遍现象,特别是在基层,这不能不为依法治档感到担忧。因此,依法治档,必须要加强档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尤其是执法水平。从政治属性思考,档案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能够认真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确保档案工作政令畅通、依法开展。从服务属性思考,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准确依法行政,确保依法治档既合法又合理,维护档案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①伍振华、赵晓辉,关于档案本质属性几个论点的浅析; 

  焦榜丹,档案工作系统的基本属性,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张建修,浅议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基本属性,政务办公第148期; 

  王英玮,关于档案本质属性的思考,百度文库: 

  王岚,国家治理视角下《档案法》修改的思路与思考,档案学研究2015年第1期; 

  冯建周,关于我国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的思考,档案时空2010年第2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作者情况: 

  廖明辉,男,常德市档案局副局长,档案专业;伍娜,女,常德市鼎城区疾控中心,护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