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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依法治档战略和司法体制改革双重背景下档案工作发展的挑战和对策——以湖南省检察系统为例

发布时间:2017-12-12 湖南省档案局 sdaj.hunan.gov.cn 字体:     分享:

徐小平 卿龙斌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为进一步掌握湖南省检察机关档案工作发展现状,精准辅助领导决策、优化服务执法办案,笔者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省检察机关档案工作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发现该省检察档案工作面临着发展不平衡、队伍不够稳、工作环境与现代化要求不相匹配等挑战,主要原因是领导重视还需加强、案多人少、档案工作缺乏吸引力、市州检察机关带头作用不够明显等,结合实践提出了落实法规政策、创造必要条件、锤炼档案队伍、发挥枢纽作用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依法治档;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机关;档案工作;档案队伍

      一、湖南省检察档案工作概况

      (一)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发展概况

      湖南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140家(不含派出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档案工作上水平,2005年“省一级”率达100%;2006年全省检察开始创建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省特级”,截至2016年底,共有72家单位晋升“省特级”,达51.4%。

      (二)检察档案队伍建设概况

      全省检察机关(不含铁路运输检察院)共有专兼职档案员147人,从层级来看,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省院)2人,市州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州院)15人,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县(市)区院)、派出检察院(以下简称派出院)130人;从法律职称来看,具有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身份的分别为19人、25人、24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63人,31岁-50岁的76人,51岁以上8人。

      (三)检察档案工作环境概况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均把档案工作纳入到全院整体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之中,从管理体制来看,成立了院档案室及相关档案工作小组,制定了档案收集、整理、编目、编研、利用等管理制度,出台了文书、诉讼、检察技术、音像等各门类档案管理制度,并根据工作实践修订完善了专门制度;从保管保护条件看,都安排了专门的档案库房及档案办公用房,“省特级”单位都建立了荣誉室;从基础业务上看,从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档案门类基本上都包含文书、诉讼、检察技术、音像、照片、实物、会计、科技档案等八大类;从开发利用上看,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编研工作,以不同方式辅助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并促进干警执法办案。

      二、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发展不平衡

      一是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目前,全省14个市州仅有长沙市(100%)、郴州市(100%)、株洲市(90%)、永州市(75%)、邵阳市(58.3%)等5个市的“省特级”率高于全省平均值,而张家界市(20%)、益阳市(12.5%)、湘西自治州(11.1%)等地均只有一家“省特级”检察院,各地区之间档案规范化发展不均衡,差距比较明显。

      二是各级检察机关档案工作发展不平衡。全省125家县(市)区检察院,晋升“省特级”单位65家,比率为52%,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家市洲检察院,其中只有6家“省特级”单位,比率为42.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另外,县(市)区检察院“省特级”率高出市洲检察院9个百分点,市洲院需进一步加强“省特级”创建工作。

图1:湖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创建情况

      三是各类型的检察机关发展不平衡。截至目前,湖南省3家铁路运输检察院(档案工作考核暂不归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管理)、6家派出检察院,还有一家派出院尚未成立档案室,该10家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尚未真正起步,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省特级”、 “省一级”率为零;全省其他140家检察机关“省一级”晋升率、复查率均为100%。由此可见,在档案规范化建设方面两者各处两个极端。                                                                                                                                                                                                                                                                                                                                                                                                                       

      (二)检察档案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一是档案队伍专职化、专业化程度偏低。调研发现,全省检察机关(不含铁路运输检察院)共有专兼职档案员147人,全省检察机关专职档案员36人,占24.5%,不到四分之一;兼职2项、3项以上工作的档案员分别为56人、55人,分别占比38.1%、37.4%,全省档案员总体兼职比较多;另外市县两级院聘请了33.3%的非公务员从事检察档案工作,占到三分之一。全省检察机关科班出身的档案员20人、占13.6%,大学修读法律、计算机专业的档案员分别为49人、16人,分别占33.3%、10.9%,修读其他专业的档案员62人,占42.2%。综上说明,全省检察档案队伍专职化、专业化现状难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档案业务量,难以适应档案规范化、数字化、信息化的新要求。

表1:湖南省检察机关档案人员专职化情况

类别

在编在岗专职

兼职2项

兼职3项以上

公务员

事业编

临时聘用

人数

36

56

55

98

20

29

占比

24.5%

38.1%

37.4%

66.7%

13.6%

19.7%

表2:湖南省检察机关档案人员专业化情况

大学修读专业

档案学

法学

计算机

其他专业

人数

20

49

16

62

占比

13.6%

33.3%

10.9%

42.2%

      二是档案人员流动性非常强。调研发现,在从事检察档案工作年限方面,全省147名档案员中从事检察档案工作2年以下的人数为58人,占到39.5%;从事检察档案工作2-5年的31人,比率为21.1%;从事10年以上的只有23人,只占15.6%,总体上说明档案员从事检察档案工作年限比较短,档案人员变动比较频繁,尤其是县(市)区院三分之二的档案员从事检察档案工作不满5年,甚至有些院连续4年更换档案员,人员更替变化非常频繁,不利于检察档案工作的稳定发展。

图2:档案员从事检察档案工作年限   图3:县级院档案员从事检察档案工作年限

      三是档案专业素能有待提升。统计发现,全省检察机关档案人员大多数具有本科学历,占70.7%,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只有11人,占比6.2%,只有23.1%的档案员为大专以下学历。全省127名非档案学科班出身档案员,大部分经过了上岗培训,但还有32.3%的同志没有参加培训。另外,从电话访谈、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方式,了解到各地县级检察机关档案员的专业素能与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档案信息化加工、档案规范化管理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综上,全省检察档案人员文化水平较高、素质较好,但由于档案工作要求日益变高、档案岗位变动过于频繁等原因导致其档案专业素能还要进一步加强。

表3:湖南省检察机关档案人员学历与培训情况

研究生

本科

大专以下

非科班出身档案员参加档案上岗培训

非科班出身档案员未参加上岗培训

人数

9

104

34

86

41

比率

6.2%

70.7%

23.1%

67.7%

32.3%

      (三)检察档案工作环境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调研发现,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在落实《档案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5月5日印发)等法律文件方面不够彻底。部分院的档案工作小组,一般在创建“省特级”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档案工作,但在面对司法体制改革与信息化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针对档案工作鲜有专题研究。同时,从省院到县级院,没有明确将成功创建“省特级”这一全院参与、利于全院的工作成果纳入检察工作记功奖励办法之中。此外,市县两级院很少宣传档案工作,很少宣传默默奉献、干出成绩的档案工作人员。

      二是数字化、信息化等基础条件不先进。迄今为止,全省检察机关档案规范化建设将近20年,在档案数字化方面,全省只有2台档案专用服务器,还有26家县级院尚未配备档案专用高速扫描仪。在档案信息化方面,尚有3个市级院没有在内网上开辟档案专栏,只有14家检察院配备了网络版档案管理软件,占比不到一成;56个单位配备了比较落后的单机版档案管理软件,还有76家单位没有配备档案管理软件。另外,在档案用房方面,将近一半的单位将档案员办公室与档案整理室合二为一,将近三分之一的单位纸质档案库房面积低于60平米,只有24家单位专门配备了音像档案库房。

图4:档案软件使用情况                    图5:纸质档案库房面积情况

      三是档案工作与各内设机构间的衔接不严实。一方面,“入口端”的衔接性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终身制的推进,诉讼档案归档情况有所好转,但是在归档完整性和规范性方面还再接再厉,比如:在诉讼档案归档完整性方面,有53.6%的档案员反映归档完整性比较差或非常差;在诉讼档案归档规范性方面,有44.1%的档案员反映规范性一般,甚至还有5.9%档案员认为较差或非常差。在文书、检察技术、科技、照片、实物、音像档案等归档方面仍然比较薄弱,比如:在文书档案收集方面,有10.2%的档案员认为收集非常困难,40.1%的档案员反映收集比较困难,只有7.5%的档案员能比较容易地收集齐全文书档案。另一方面,“出口端”的衔接性需要进一步重构。目前,在执法办案考核、干警年度考核、干警评先评优、干警晋级晋档等工作实践上,均没有利用诉讼档案的归档情况作为其重要的前置参考条件;同时,上级检察机关在对下指导检查时,也没有利用已经办结案件案卷归档情况作为考核其执法规范化、工作先进性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外,各级院干警利用系统办案时,没有严格按照档案数字化标准进行,其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pdf文档质量达不到档案数字化要求。

图6:诉讼档案归档完整性               图7:诉讼档案归档规范性

      二、问题成因分析

      (一)领导对新形势下的检察档案工作认识和重视程度不统一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部分院领导在往往决策部署、人财物安排等方面不太重视检察档案工作,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倾向,急需制定出档案人员配备的指导性文件。另外,调查发现,各地检察机关“省特级”率排名与当地人均GDP排名并没有呈正相关,说明现有的经济条件不是制约检察档案规范化建设的最大因素,但是因档案规范化建设成果受到领导重视重用的地区,档案工作发展得比较好。正反论证,领导不够重视是导致该地区检察档案工作发展缓慢的核心因素。

表4:检察机关“省特级”发展与其影响因素

地区

检察机关“省特级”比率及排名

2016年度人均GDP排名

档案员近年因创建省特级获提拔人次

长沙市

100%

1

1

1

衡阳市

23%

11

7

0

株洲市

90%

3

3

2

湘潭市

33.3%

10

2

0

邵阳市

58.3%

5

13

1

岳阳市

36.4%

8

4

0

常德市

40%

7

5

0

张家界

20%

12

10

0

益阳市

12.5%

13

9

0

郴州市

100%

1

6

1

永州市

75%

4

11

2

怀化市

35.7%

9

12

2

娄底市

50%

6

8

0

湘西州

11.1%

14

14

1

      (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与不断提高的档案工作要求双重叠加

      检察档案既来源于检察干警又服务于检察干警,与各项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在湖南省检察机关取得了广泛共识,但还因为案多人少、档案工作标准逐年提升导致部门配合紧密度有所下降。一方面,案多人少矛盾仍然存在并日益突出。随着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和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湖南省检察机关承办的案件数量大量增长,案件办理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承办一个案件所需时间也在相应增加,但检察人员的数量与3年大体相当,增加远远不及案件增长率。另一方面,数字化、信息化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均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里面办理案件,湖南省检察机关正大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和档案信息化升级管理工作,各内设机构的兼职档案员或案件承办人既要在办案上做到双套留痕,又要进行双套归档,其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工作压力日益增加。

      (三)档案工作本身招人难、培养难、留人难

      一是招人难。近些年,全省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人才引进,近3年,各级检察院以省考方式对外计划招录24人。但是,由于全国本科大学开设档案学专业的学校一共35所,总人数比较少,而且很多毕业生不愿意报考基层院或者偏远的单位,导致很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近3年实际招录到10人,只占计划招录人数的四成。二是培养难。市县两级院95%以上都只有一个档案员,新人到岗位后,要么前任离职、退休,要么前任本身档案素养很一般,难以起到传帮带的作用,造成档案素能断层。近8年来,全省性的档案业务培训班开办了两期,但很多档案员参训后不久就被调离原岗位,导致培训效果没能充分发挥;市级院档案员工作量比较大,甚至还有兼职,没有充分的时间开展专项培训,近4年,只有长沙、株洲等地开展了全市检察档案业务培训。此外,县级院档案员几乎都有兼职,只能靠自己挤时间摸索,档案素能提升缓慢。三是留人难。近20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工作标准一直处于全省前列,因此与同级单位相比,各级院档案量要多出好几倍、档案工作质量的要求也高出一大截,但档案员克服困难、干出成绩时,并没有像业务部门一样能够评为能手标兵、记功授奖,也没有像机要保密一样能够享受专门的津贴。不仅导致档案员不愿意长期从事档案工作,反而变相激励档案人员往其他岗位发展。

      (四)大部分市洲院没有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与指导作用

      岳阳市院、张家界市院虽是该地区最早晋升“省特级”的单位,但岳阳市院前6年将档案员划归检务督察部门(案管中心)管理并承担统计工作,张家界市院档案员补位不及时、新档案员到位后经常参与办案、休产假等原因,导致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对下指导,后劲严重不足,两地“省特级”创建工作发展缓慢;其他8家市洲检察院尚未成功创建“省特级”,市院对“省特级”创建缺乏有效指导,所在地区检察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相对比较低。而长沙市院、郴州市院、株洲市院、永州市院等4个市级院均是所在地区较早晋升“省特级”的单位,为全市检察机关创建“省特级”树立了样本、积累了经验,全市检察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成绩也比较明显。正反两方面说明,大部分市州院在带头提质升级档案工作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四、对策和建议

      (一)全面落实相关制度

      一要持续加强领导重视。各级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档案法》、中办、国办《意见》及高检院、省院有关精神的要求,要将诉讼案卷归档工作作为执法办案的一道必有程序;成立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工作小组,切实研究新形势下档案数字化、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争取专项经费;要深入研究司法体制改革对档案工作、档案队伍建设影响,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为检察机关档案工作持续深入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要扩大宣传推介。打破一味默默工作的传统思维,大力宣扬档案工作先进典型,培育一批宣传一批,切实增强档案员的荣誉感与获得感。一方面,要重点培育先进典型。重点培育攻坚克难、成绩突出、进步明显的个人、单位。另一方面,宣传学习先进典型。要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为契机,积极宣传学习先进事迹、先进人物。

      三要强化部门配合。办公室在工作督查和对下指导时,应检查各类档案的归档情况,并着重抽查诉讼案卷归档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与业务部门、案管部门、政工纪检部门进行互联互通。政工和纪检部门在检察官选任、干警晋级晋档、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时,应当听取办公室档案部门意见,由档案部门提供立卷归档情况证明,凡是不按要求立卷归档的、丢失损毁案卷的、案卷的一律取消其晋级评优资格,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案件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业务部门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或对下指导工作时,凡是涉及往年已经办结案件,应案卷材料是否已经归档作为重要的检查考核内容。

      (二)创造必要条件

      一要持续完善传统基础设施。应当按照湖南省检察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标准配齐档案用房,并按照档案保管保护要求对各类用房进行科学布局、合理分开;要着眼长远,注重音像档案库房、数字化加工用房建设工作。同时,要对档案密集架、防磁柜、消毒柜、文件柜、自动灭火装置、温湿度控制仪、空调、祛湿机、碎纸机、复印机、打印机、档案装具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更新换代。

      二要不断优化档案数字化设施设备。各级院要利用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地方档案局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的契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档案数字化加工专项经费;同时,应当配齐档案专用高速扫描仪、照相机、移动硬盘、刻录机、档案级DVD光盘、归档光盘检测仪、图像处理整合软件等设施设备,及时更换已经老化落后数字化加工设备。

      三要配齐配强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各级院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档案管理软件即将推广使用和检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机遇,请示高检院出台检察机关档案信息化发展方案,省院结合实际统一部署,各级院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专项资金;配齐档案管理服务器、档案数据存储服务器、档案专用计算机、检察档案管理软件、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软件、全文检索软件、OCR识别软件、金格iWebOffice2009等软硬件。

      (三)聚焦档案队伍建设

      一是招录档案学专业人才。做好档案工作,关键在人。各级领导要进一步重视档案工作,克服改革带来的人员编制困难,切实配齐配强档案队伍,市州院一定要配备科班出身档案人员。要使用在编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避免由临时工代替。要积极选拔计算机专业人员进入档案队伍,以适应档案信息化发展需要。

      二是创新档案教育培训模式。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广大档案人员发扬真抓实干、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又要针对档案工作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举办全省性、全市性检察机关档案业务培训班。在培训方式上,要灵活运用多种培训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开展集中培训、跟班参训、交流研讨、现场教学、现场指导等方式,提升档案人员专业素能。

      三是关心爱护档案人员成长。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积极为档案人员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晋级晋档、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等创造条件,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同时,积极关心档案人员工作、生活,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出台检察档案工作专项津贴的文件,帮助档案人员解决实际问题。

      (四)充分发挥市州院的枢纽作用

      一要发挥上传下达作用。对于省院而言市州院是执行单位,对于县区院、派出院而言市州院是上级领导单位,因此,市州院是做好档案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务必争要做衔接省院与县级院之间的桥梁。既要加强与省院沟通,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又要加强对县级院联系,及时传达上级院工作精神,将上级院的相关要求传达到位、细化到位。

      二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根据各地实际,对症下药。成功创建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省特级”的市州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帮助所在地区基层院开展“省特级”创建工作。对于尚未晋升“省特级”的市州院,要以创建“省特级”为目标,大力锤炼工作本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同时,省院要进行专门督促指导,分批次、有计划地推进全省各市州院全部晋升“省特级”,充分发挥市州院的示范带头作用。此外,各市州院应当配齐配强专职档案人员,坚决防止档案员被借调到其他市直单位工作工作、经常借用档案员从事办案工作。

      三要发挥解决实际问题作用。一方面,运用现场指导、电话指导、网络指导、与市州级档案局协调等方式帮助解决业务疑难问题。另一方面,常向市州院分管院领导、办公室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常与基层院领导联系、沟通,帮助解决基层院档案人员兼职过多、岗位调整频繁的问题,督促其尽量减少临聘人员从事档案工作的实际问题。再一方面,充分利用市州院办公室内网平台、编辑简报的主场优势,积极宣扬档案工作的先进做法和先进人物,帮助基层院提升档案工作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