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馆开放档案目录公布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档案在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功能,方便社会各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应当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并同时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国家档案局令第19号《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第十三条“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经湖南省档案馆档案鉴定委员会审核决定,现向社会公布一批馆藏新中国成立前开放档案文件级目录:0号全宗18号目录(华中水泥厂)的文件级目录3939条,61号全宗2号目录(国立师范学院)的文件级目录2835条,总计文件级目录6774条。
特此公告。
湖南省档案馆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