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档案馆业务 > 专题专栏 > 档案科普

怎样正确理解归档文件整理单位“件”的概念

发布时间:2021-10-08 湖南省档案局 sdaj.hunan.gov.cn 字体:     分享:

在档案的查阅利用过程,利用者往往很容易混淆“卷”和“件”的概念。根据国家规定,2000年后形成的文书档案不再以“卷”而是以“件”为单位进行归档整理。最直观的区别就是以“卷”为单位进行归档的档案,一般都是将反映同一年代或问题的文件一并装订成册,并在卷册封面拟写案卷标题;而“件”为单位归档的文件,则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同一年度或机构(问题)的文件按不同保管期限装盒,盒内文件不再装订成册,每件可单独抽取,案卷标题也随之取消。

虽说在按“件”归档中,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其中也有一件包含多份文件的情况。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规定: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同时,归档文件也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了解了这些档案材料的归档整理规则后,查阅档案便能更加高效自如了。(查阅利用部 鄢丽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