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局关于报送2015年度档案利用典型事例的通知
湖南省档案局关于报送2015年度档案利用典型事例的通知
(湘档通[2016]13号)
各市州档案局,省直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认真总结档案利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在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总结汇集档案工作在服务本地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民生、服务文化建设、服务湖南“四化两型”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提升档案社会意识和各界对档案价值的认识。经研究决定,省档案局计划每年编辑出版一集《湖南省档案利用典型事例选编》。请你们认真组织收集、撰写、报送利用档案服务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民生等方面的典型事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要求
(一)选取时限
选取事例应为2015年度利用档案资料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典型,但背景材料可跨越年限(如科研、房地产纠纷、干部职工工龄等)。
(二)事例内容
选取事例可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民生、服务修史编志、服务企业改制发展、服务文化教育科研发展、服务城市环境建设、化解山林土地各类权属纠纷等等,报送典型事例材料时应在文头左上方表明上述服务类别。
1.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单位重要决策、工作部署等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取得重大利用效果;
2.为企业生产经营、重点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等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为编史修志、科学研究、工作查考、宣传教育等提供档案资料,印证某一方面或领域重大问题或重要史实;
4.为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提供档案凭证,挽回经济损失;
5.为农村土地、山林、水域权属、房地产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等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6.著名学者、社会名人及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利用档案取得显著效益;
7.其他利用档案资料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三)写作要求
1.内容要素齐全、准确。档案利用典型事例应包含利用者的单位、姓名或身份,利用档案的时间、地点、目的、内容、数量、过程和取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等要素。
2.内容生动、翔实。档案利用典型事例的社会效益应注明利用方或社会、媒体等对利用该档案所产生效益的评价或社会反响;档案利用典型事例的经济效益应注明增值或节省资金、人力、物力的具体数额,提高效率的比例或对比数据等。
3.文笔活跃、流畅。档案利用典型事例写作要求一事一例,也可由多个相关联的事件组成一个事例,每一典型事例需冠以鲜明、准确的标题。叙事详尽,文笔流畅,字数一般不少于800字。
4.图文并茂,形象感人。档案利用典型事例每篇文章应配以典型事例的现场图片或背景图片。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
1.各市州报送本地区档案利用典型事例应不少于20例。
2.省直及中央驻湘有关单位送本单位或本部门档案利用典型事例1~2例。
(二)报送形式、时间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撰稿,经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16年8月30日前报送省档案局宣教法规处。各市州档案局将本地区利用事例汇总后,认真审核,统一报送,省直单位可以直接报送。
2.报送材料请注明单位名称、撰稿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典型事例报送和选用情况,将作为各单位信息宣传报送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
来稿请寄:长沙市韶山路1号 湖南省档案局宣教法规处
邮政编码:410011
联 系 人:黄禹康
联系电话:0731-82217268 15700765828
电子邮箱:hyukang@163.com
湖南省档案局
2016年3月23日
主办单位: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档案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四办 电话:0731-81121387
湖南省档案馆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三办 电话:0731-8111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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