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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档案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湖南省档案局 sdaj.hunan.gov.cn 字体:     分享: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湖南省档案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7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湖南省档案局“湖南档案信息网”(网址:http://sdaj.hun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档案局办公室(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邮编:410011,电话:0731--82217010)联系。   

  一、概述   

  2015年,湖南省档案局深入贯彻《条例》和《规定》,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局党组坚持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班子全面参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日常工作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二)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处室绩效考核重要指标,明确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失误的责任处室及其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以此强化大家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  

  (三)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省档案局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局各处室、各市州档案局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政治素质过硬、文字功底强的人员为信息员,并就信息采集、编写、处理、发布等作出具体规定。设立奖惩机制,采用信息给予一定金额稿酬,并将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纳入年终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年度采用任务的处室和单位,不能评为先进。通过这一举措,信息发布数量与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四)积极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制度。按照省编办、省法制办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对省档案局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清理自查,报送《湖南省档案局行政权力清单及自查报告》和《湖南省档案局责任清单》。经省人民政府确认,省档案局省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6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2项,部门职责10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项、公共服务事项12项。省档案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于201522日在省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在湖南档案信息网做专题公布。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局共主动公布政府信息556条。   

  公开的方式:   

  (一)互联网:湖南档案信息网;   

  (二)湖南省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   

  (三)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档案局信息发布平台;   

  (四)微博:“湖南档案”微博。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一件为信函申请,一件为网络申请,均已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3650余次,全部予以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全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省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今后,省档案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相关要求,继续围绕档案工作重点与热点,全面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档案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档案部门服务公众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