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

湖南省档案局 hnsdaj.hunan.gov.cn 时间:2013-06-17 【字体:
  

事项名称

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

事项类别

承诺件

事项类型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法人

许可依据

《湖南省规范档案中介服务规定》(湘档通〔201310号);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51号);

《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19号);

《湖南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暂行办法》(湘档通〔201235号)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其所从事的档案中介业务;

2.从业人员均持有湖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培训证书,且中级(含)以上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不少于1人);

3.开展档案寄存服务的中介机构所拥用的库房应符合有关要求;

4.从事档案数字化服务的应遵守《湖南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3、行政机关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三)时限: 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处室分管负责人审核。

(三)时限: 7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档案局主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

3、对不同意申请的,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4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将其材料退回业务指导处,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公告备案结果。

(三)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省档案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0731-82217662

窗口地点

长沙市韶山北路1

交通到达线路

1136142168501701908路公交车至袁家岭站,下车后往回走约100米再左拐前行约200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221766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方坚 0731-82689379

单位网址

http://sdaj.hunan.gov.cn/

申请表格

湖南省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

湖南省档案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一览表

湖南省档案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简历表

年审或年检

每年需要复核一次。复核时除提交初次备案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备案登记复核申请书的原件(3份); 2.该机构一年来开展中介业务情况说明的原件(1份);3.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书的原件。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2.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的原件(3份);

3.从业人员简历表的原件(1份);

4.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历资格证明复印件(1套),中级职称需同时出具相关部门验证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5.从业人员合同期内养老缴交记录明细单(1份);

6.从事寄存服务的还须提供所用库房情况说明(1份)和相应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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