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入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档案局 hnsdaj.hunan.gov.cn 时间:2018-03-08 【字体:
  
各市州、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要求把档案整理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今年底必须全面完成。国家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了确权档案质量标准。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抓紧抓实。近期督查发现,部分县市区存在领导重视不够、科学统筹缺位、推进保障乏力等现象,主要表现为“三重三轻”,即重县级档案、轻乡村档案;重农户档案、轻汇总档案;重文书档案、轻影像档案。为全面加快推进全省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入馆工作,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要求。《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点》(湘确权办〔2018〕1号)要求,按照整县推进批次,第一批于3月底、第二批于6月底、第三批于9月底全面完成档案整理及移交进馆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提前谋划,攻坚克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州审核,报省办备案(电子版)加强与同级档案部门沟通联系,加强业务指导。经县级档案部门验收合格,并完成档案入馆工作的县市区,必须及时申请省级验收。省办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结论,作为绩效考核凭证。验收情况,省办将及时通报并作为评优指标。为加强调度,加快进度,各市州于每月15日和30日,定期填报《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明确档案内容。为了落实国家农业部、国家档案局有关档案管理有关要求我省制定了《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湘农联〔2015〕251号),进一步明确了确权档案管理与职责、归档范围及标准要求、分类与整理、移交与利用、监督管理与验收等内容。农户档案签章、手印、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等材料必须符合规范;综合管理类档案要求把组织实施工作文件和处置插花地、化债地、审批手续不完备占用承包地等问题形成的通知、意见、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列入归档范围;成果汇总类档案要求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层层汇总归档,不漏一乡一村一组一农户一地块。

  三、加强业务指导。必须抓好三个环节:加大采购统筹力度。积极向县市区党委、政府汇报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将档案服务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尽快落实档案服务主体。加快招投标进度。已将档案整理业务打包招标给技术公司的县市区,强化服务主体责任,制定任务完成方案,倒排时间,倒逼任务,加快完成。还未完成招标工作的县市区,要抓紧确定服务主体,尽快启动和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加强第三方服务主体资质和服务能力考核考察,确保服务能力工作要求对等。第三方服务主体服务资质可查阅省市档案部门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名单进行了解档案业务培训。对照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举办乡、村及技术公司等人员培训班,多层面开展业务培训,培训范围必须全覆盖。

  四、强化保障机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证据性资料,是否能完整收齐、整理规范事关农户土地承包权能完整。市、县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经费保障,加强培训指导,加强督查通报,加强目标考核。对工作失误、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市州及时跟踪进行常态化约谈,甚至进行严肃问责;省里对推进慢的个别市州,也将进行约谈问责。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相对集中档案临时存放和整理场所,配备防火、防盗、防潮设备档案移交专人押送,运输路线和时间须保密。

  联系人:陈铁炬,0731-85819162,15116146377,670134782(QQ)。

  附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市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入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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