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一)机构概况
湖南临时省政府财政厅于1949年9月成立。1950年4月改名为湖南省人民政府财政厅,内设秘书室、行政科、地方财政科、会计科、审计科和人事科。1955年2月,又更名为湖南省财政厅,内设办公室、监察室、预算处、行政事业财务处、经济建设财务处、农业税处、人事科。1957年又将处改科。1958年仍恢复处室。1961 年到1962年,分别增设省税务局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直属省财政厅领导。1968年8月,因“文革”原因,省财政厅停止行使职权,在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财贸组下设财政小组,负责全省财政税收工作。1969年3月在财贸组下设省财政局。1970年6 月,将财政、税务、建设银行、人民银行合并为省革委财政金融局,内设政治处、办公室、预算处、企业财务处、税政处、基建处、信贷处、会计出纳处。1977年12月15日,将财政金融局分设省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1980年 2月,将财政局改为湖南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能是:负责领导和管理全省的财政、税务工作,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和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编制和组织实施财政收支预算,审查和编报财政财务决算,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该全宗档案583卷,档案起止时间为1949~1969年,档案按年度一机构一问题分类方法组卷,检索工具有全宗说明、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
档案主要内容:
1.综合 有关于供给标准、工资待遇、地方财务会计、推销公债等文件材料;全省财政系统干部情况调查统计表,财务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财政工作总结;全省财政、税务工作会议文件;1949年至1959年全省财政统计材料,该厅编发的 “财政简讯”;关于冻结和清理资金,控制使用结余资金,清理“小钱柜”,“小仓库”,差旅费、会议费J事等经费开支,控制集团购买力等方面的工作文件。
2.预决算 有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计划,各地区财政收支预算指标,历年财政总决算;有关县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通报,在省人大会上作的全省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工资调整计划方案等文件材料。
3.企业财务 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规定;流动资金、利润留成、清产核资等材料;财务计划、奖金分配、亏损弥补、关停财务、经费处理等文件;基建拨款及决算,企业收入上交,停建缓建工程维护费用计划等文件材料。
4.农业财务 有查田定产试行办法和农贷粮、事业粮、贸易粮、公粮代金、粮票使用、恢复农村牲畜保险等文件;农村人民公社财政包干及财务管理,支援和发放农村贷款,农林水经费下拨,农林水系统基建预算指标及投资工程审批权限的文件材料。
5.行政事业财务 有年度行政事业费分配、下拨、管理、使用及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供给标准的文件;行政、事业财务预算计划及职工生活补贴问题的文件材料。
6.税务 有湖南农业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交易税、货物税、契税征收规定及征收情况总结;征免税问题,配备税务稽核员问题及渔业税、房地产税、文化娱乐税征收等问题的文件;税收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材料。
此外,还有关于财政监察机构设立、人员编制、财政监察员培训、年度财政监察工作计划及开展情况、对违反财政纪律案件的处理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