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邮政管理局
(一)机构概况
1896年,清政府始设邮局,初附属于海关,1911年与海关脱离,正式成立邮政总局,直隶于邮传部,至北洋政府时期,隶于交通部。
湖南开办邮政始于1898年底,时设长沙、岳州两邮政分局,由汉口海关直接管理,后改归长沙、岳州海关兼管。以后,各州县陆续增设一些邮局,邮政机构及隶属关系也多有变更。由于当时“大清邮政”操于帝国主义之手,故湖南的邮政,其重要职务(如邮务总办或邮务长)也均由洋人担任。
1914年,湖南省始改为一邮务区,于省会长沙设立湖南邮务管理局。1927年3月,湖南人民赶走了该局长饶略(美国人),收回了邮务管理权。1927年6月,原北京邮政总局结束,同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设邮政总局,以管理全国邮政事务,下辖湖南等各邮区邮政管理局。
此后,湖南邮政管理局机构日渐完善,局长之下,有邮务帮办、财务帮办,并先后设有本地业务、内地业务、会计、出纳、储汇股及人事、视察室等,下辖各县市邮局及各邮政支局、邮政代办所、乡镇邮柜、邮票代售处等。抗日战争时期,在本邮区内的主要部队中设有军邮局、所,在军事交通要冲设置军邮收集所及军邮视察总段。 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本局为人民政府接管,清理结束。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该全宗档案10297卷,档案起止时间为1911~1949年。其中有较多的英文档案及资料,其案卷大多存放在91号全宗第4 号目录中,这些英文档案现有中文摘译。案卷采用机构――问题――年代分类方法组卷。有案卷目录、人物及组织卡、部分卷内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
重要档案提示:在英文档案中,有北洋政府时期有关南军北军混战等重要军事情报;在湘东、湘西、湘南的一些县市邮局的呈文中,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有关共产党及其红军活动情况的文件;在军邮档案文件中,有抗日战争时期有关战争状况及抗战军事情报等材料。
档案主要内容:
1.综合 有邮政总局颁发的邮政纲要、邮政规则、邮政设计标准和各种通渝、传令、局务通讯等;各种邮政法令汇编;本局及所属邮局的机构设立、撤销、等级升降、邮务官员交接的文件及本局结束时的各种移交清册;本局局长(或邮务长)与上下级及党政军各机关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的来往信函;本局及所属邮局的局务会议及其他各种会议的记录;巡视员巡视各地邮局的报告书及年度工作总报告书;抗日战争时期,湖南邮区内地各局撤退情况及抗战胜利后全面复员接收计划等文件;本局与各小区代表局关于40年代湖南物价指数表;湖南邮区员工消费合作社的有关材料;本局及所属局、所向上级局的呈文,有大量反映北洋政府时期南北军阀混战的有关军事情报及反映土地革命时期共产党、红军从事革命活动的文件材料;1936~1937年各内地邮局大事记,内容涉及业务建设、邮件损失、抢劫邮局案、湘西苗民革屯运动、龙云飞造反、日机轰炸我城市及国民党军队清剿与调防等方面;上海、山东等外省邮区局有关人事、业务、缉拿人犯等方面的来文;《湘邮通讯》、《现代邮政》等各种邮政刊物。
2.人事 有邮政人事管理规划、办法等;邮政人事及机构的各种统计图册与报表;本局及所属邮局各种职员名册及局长、视察员、军邮人员、邮佐、差役等军人材料;邮政人员任免、调迁、奖惩、抚恤、训练、考试、资历审查等文件;湖南邮区人员更动月报;邮务工人工会罢工的文件材料。
3.邮务邮运 有本局各年度的邮政事务年报、月报;本局及所属各局业务报告及成绩比较表;所属各股室的工作报告及工作概述;有关国内航空邮运及国际邮政业务方面的文件;湖南邮区邮政机构统计表及邮务视察分段详情表;湖南邮区主要邮路简图及各邮局所辖邮政代办所、邮政信柜、邮票代售处、邮站名称总表;邮路开辟、里程、路线变更、阻断与修复等方面的文件;邮运汽车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各邮区地形图及邮件投递地名材料;包裹邮件处理章则及有关邮政业务手续改进的文件;有关城市村镇邮件投递、收寄、查验、邮资加减、遗失查询等材料;有关邮政事务的各种统计图表;有关邮票发行等及设立集邮组织等文件;各种电报业务及办理邮政储金汇兑的文件材料;40年代末长沙邮政与报纸关系调查表。
4.财务 有本局及所属邮局的概、预、决算书;邮政费用申请书和邮政收支情形统计表;帐目审核及帐务改进事项的文件;员工薪金、奖金及遗失邮件赔偿、公款损失审核等材料;邮政财产管理及抗日战争中公私财产损失调查表及办理救济等文件。
5.军邮 有本局抗战时期筹设军邮组织、转发各种军邮法令与章则以及开展军邮业务的各种文件;抗日战争中各军邮局所、视察总段关于战事情报的文电;湘鄂军邮总视察员、第六军邮总视察段、第七军邮总视察段有关人事、业务、邮运等各方面的周报,其中有些文件较具体地反映了我国抗战情况及抗战时的邮政状况;军邮局所的成立、撤销、接管及转移方面的材料;本局致第1~10战区长官司令部等军事机关的函件。
6.邮检 有邮件检查办法和取缔私运邮件的规则;设立邮检机构的文件;本局关于邮电检查方面的文件;本局为邮检事与省政府等党政军机关的来往函件;转发各邮区检查邮件的报告及查扣进步书刊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