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的生产地面高程一般低于外河洪水位5―8米,个别的超过10米,生产地面一般是半年在水下,半年在水上,生产生活完全靠堤防保护,自然环境决定了洞庭湖区受江湖洪水威胁,而且这种威胁随着水情变化,水位抬升而加剧,随着江湖蓄泄条件的恶化而恶化。
洞庭湖的洪灾,受外河洪水位高低和堤防抗洪能力大小的双重制约。只有在堤防溃决之后才算洪灾,堤防不溃,大洪水也不计灾。1949年以前堤防破烂矮小,保证率低,小水小灾,大水大灾,洪水与洪灾成正比。通过四十多年的堤防工程建设,重点堤防保证率提高,加上防汛抢险等人为因素,大洪水年景也可能是小灾无灾。但绝不能用某些年的小灾、无灾去否定大洪水的存在,去否定大洪水威胁的严峻形势。溃灾面积随水利工程建设的积累而递减,可是洪水威胁的严峻形势却随水情变化而加剧。现实的洪灾大小可以看到四十几年水利工程建设的累积效益,但不能据此论断洞庭湖区洪水威胁的严峻形势。因此,我们把灾情与洪水威胁并列,而更偏重于洪水威胁。
据1949年以前的资料统计,湖区大洪水出现机率是:荆江大堤形成以前大水灾90年一遇,荆江大堤形成到松滋溃口20年一遇,松滋溃口以后9―4年一遇,说明湖区水患与荆江息息相关。
1、洞庭湖的溃灾1949-1991年洞庭湖区历年溃灾情况统计,其中1949年溃决441垸,成灾172.42万亩,无法分大小垸,都算作万亩以下堤垸。
总计溃灾971.33万亩,其中:1949-1959年占68.68%,万亩以下小垸占46.44%。由于江湖边界条件的变化和40多年水利工程的累计效益,1949-1959年的灾情是历史,不能代表现状;万亩以下小垸的灾情是枝节,不能代表洞庭湖大局。
根据资料统计,1960-1991年万亩以上溃垸总计31垸次。成灾1122856亩,占同期总溃灾37%,其中:
内溃10次,成灾480426亩。
1967年1次,成灾107000亩。
1969年1次,成灾24000亩。
1973年1次,成灾16300亩。
1980-1988年7次,成灾429426亩。
浸溃13次,成灾290621亩。
1963-1969年11次,成灾270271亩。
1980-1988年2次,成灾20350亩。
人为扒口2次,成灾43500亩(1954年民主垸扒口在外)。
人为开闸分洪1次,成灾6200亩。
洞庭湖区现有堤垸228个,耕地876万亩,万亩以下堤垸138个,总耕地34.82万亩,占湖区总耕地的3.97%。
1960-1991年,垸堤溃灾情况:
(1)万亩以下的小垸溃灾比重大。
表 4一13
统计年代 |
总计溃灾面积(万亩) |
其中:万亩以上溃灾面积(万亩) |
其中:万亩以下溃灾面积(万亩) |
60-91年 累计 |
1306垸/304.21 |
31垸/112.29 |
1275垸/191.92 |
其中:90-90年 |
178.9 |
62.67 |
116.23 |
70-79年 |
30.18 |
3.06 |
27.12 |
80-89年 |
91.16 |
46.56 |
44.16 |
90-91年 |
3.97 |
0 |
3.97 |
(2)在万亩以上溃垸当中内溃比重大,特别是八十年代以内溃为主。
表4一14
统计年代 |
万亩以下堤垸渍灾面积 |
其中:内渍 |
其中:外渍 |
60-90年累计 |
31垸/112.29 |
10垸/48.04 |
21垸/64.25 |
其中:60-69年 |
62.67 |
3.47 |
59.20 |
70-79年 |
3.06 |
1.63 |
1.43 |
80-89年 |
46.56 |
42.94 |
3.62 |
90-91年 |
0 |
0 |
0 |
1960―1991年合计内溃万亩以上10垸次、48.04万亩,除1988年的西湖农场属平原高水渠堤溃口以外,其余9垸次都属于傍山临湖堤垸,撇洪工程不完善或应撇未撇的问题。除涔澹农场扒口分洪1次以外,其余9垸次。44.44万亩都属于堤身质量隐患问题。
1970―1991年20年中,万亩以上堤垸外溃4垸次(新洲、西洲、七里湖、罗江),成灾5.05万亩,内溃8垸次(八官2次、路澹2次、黄盖湖、毛里湖、中洲、西洲),成灾44.57万亩,内溃占同期万亩以上溃垸的90%,由60―69年的外溃为主,到1970―1979年的内外参半,到1980―1989年的内溃为主。内溃是内涝水,是内堤溃口成灾,是六十年代以后水利规划上实施“山湖分家”、“高低分家”带来的新问题。高排系统堤防总长1509公里,不能和一线临洪大堤同等对待,这也是国家投资政策上留下的缺口。
1960―1991年合计外溃万亩以上堤垸21垸次、在64.25万亩,按溃决原因分类统计为:漫溢13垸次、29.07万亩,其中:属于堤防不达标的6垸11.54万亩,属于1969年沩水沅水超标准洪水漫7垸、17.52万亩。
涵管出险决口3垸次13.65万亩
堤身渗漏决口2垸次12.92万亩
沙基沙眼决口3垸次8.61万亩
三处共溃8垸次35.18万亩都属于质量隐患问题。总计1960―1991年外溃万亩以上堤垸64.25万亩,由于质量与隐患问题占54.76%,由于标准问题占45.24O。1960―1991年内溃万亩以上堤垸48.04万亩,由于质量与隐患问题占92.51%,人为扒口分洪占7.49%,质量隐患问题是湖区堤防的主要威胁,越是保证率高的重点垸,存在质量隐患问题的威胁也越大。
1980年以来万亩以上溃垸有两大特点:
内溃为主:1980―1991年万亩以上堤垸溃10垸次46.56万亩,其中内溃7垸42.94万亩,外溃3垸3.62万亩。
西湖区为主:1980―1991年万亩以上堤垸溃10垸次46.56万亩,除1983年的中洲、罗江两垸8.56万亩以外,其余8垸38万亩都在西湖区。
(5)1960―1979年万亩以上堤垸溃决(包括内外溃)21次65.73万亩,其中:漫溢11次27.03万亩,占同期总溃垸的41.52%,这些漫溢堤垸主要集中在1969年的沅江和湘江支流为沩水特大洪水,漫溢7垸17.52万亩。”
1980年以后,万亩以上溃垸(包括内外溃)46.59万亩,其中漫溢。2.04万亩,占同期万亩以上溃垸4.4%。
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的积累,在万亩以上溃垸当中,漫溢的比重由41.52%递减到4.4%,但不能否认今后仍有超标准洪水造成大垸漫溢的可能性,仍然有小垸堤防保证率低的问题。
2、洞庭湖的涝灾1951一1988年的38年中,洞庭湖涝灾累计受灾面积6161.18万亩,成灾面积2194.89万亩,按年代顺序统计为:
1951-1959年受灾1582.88万亩,成灾692.19万亩,年均成灾76.91万亩。
1960-1969年受灾1296.39万亩,成灾518,58万亩,年均成灾51.85万亩。
1970-1979年受灾1169.56万亩,成灾277.89万亩,年均成灾27.79万亩。
1980-1988年受灾2112.35万亩,成灾706.23万亩,年均成灾78.47万亩。
根据上表分析洞庭湖区的涝灾有以下一些规律:
成灾面积1951-1959年年均76.91万亩,1960-1969年年均51.05万亩,1970-1979年年均27.79万亩,呈递减趋势,这是治涝工程的效益积累和雨、水情的双重作用。
选自1995年《湖南水旱灾害》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