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反映日军侵占湖南的布告
余万根
在我的藏品中,有一件非常珍贵的日军侵华罪证。这张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五月由侵华日军司令部发出的纸质布告尺寸不是很大,长只有54厘米,宽约40厘米,整体品相不佳,略有残缺,幸损字不多。布告全文共六条,内容如下:
一、日军决以日华之协力,(建设大东)亚共荣圈,迄至建设完成(为)止,在必要地区,(永久驻兵)。
二、凡妨害日军之作战行动者,悉认为敌人,即行加以歼灭峻罚。
三、为建设大东亚共荣圈,凡在日军占领地区之人民一切资材设施等,均须动员参加,否则须离开当地区。如仍在占领地区内拒绝协力者,决严加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