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馆开放档案利用平台重新立项更正公告

湖南省档案局 hnsdaj.hunan.gov.cn 时间:2019-11-30 【字体: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10781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档案馆开放档案利用平台重新立项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1120

原公告开标时间:2019120214:30

延期开标时间:20191204 14:30

四、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疑问回复如下:

一、评分标准中商务分下的第1点和第6点疑为重复,新旧标准。

质疑理由:疑选用标准有误。

经查:ISO/IEC 20000-1ITISO/IEC 20000-1-2011IT为同一标准。

答复:对于质疑人的本条诉求予以支持。评分标准中商务分下删除第1点,原第6点分值提高为2分。

二、评分标准中商务分下第9点重合同守信称号,该证书不属于工商部门颁发,为第三方机构颁发,建议改为具有相应的信用等级证书。

质疑理由:工商部门颁发的为守信重信用证书或称号,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为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也无称号类,都是为公示证书,具体参见:《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

经查:国家原工商总局已经取消了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比,现已改为委托相关协会进行管理。

答复:对于质疑人的本条诉求予以支持。评分标准改为“投保人近三年内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1”。

三、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其中规定:投标人2015年以来参与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管理类建设项目案例的;该条款特指国家综合档案馆,国家数字档案馆体系建设包括多方面,企业、综合档案馆都属于国家数字档案馆建设范围,宜应一同对待,不应差别待遇,只要是属于国家综合数字档案馆(室)建设项目的案例都应纳入评分。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经查:本项目建设为湖南省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第三期项目,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支撑平台。数字档案馆与数字档案室测评标准差异很大,而且档案室不具有档案开放的职能,因此数字档案馆项目可以纳入评分,数字档案室不纳入评分。

答复:对于质疑人的本条诉求部分支持。评分标准改为“投标人2015年以来承担国家综合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案例的,每个 1 分,最多不超过 4 分。(所有案例不重复计分)”。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档案馆

址:长沙市车站北路205

联系人:仇先生   电话:0731-8268855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海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158号和谐潇湘大厦202001

联系人:刘先生/ 周先生     邮编:410010

话:13875946120 / 15974258141   传真:0731-82158658



湖南省档案馆开放档案利用平台重新立项更正公告

10783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