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特约记者 王丹菊 来源:《中国档案报》
本报讯 (特约记者 王丹菊) 近日,黑龙江省档案局印发了《黑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了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推进档案法治建设。健全档案法规体系,完善档案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强化档案督查工作,推动档案工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有效推进档案资源建设。加大各级各类档案收集接收力度,推动以反映民族文化和重大历史进程为重点的档案征集工作,加强就业、住房、医疗、社保、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救助等民生档案的资源建设,构建惠及民生、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的民生档案资源体系。
三是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强化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积极推进原生电子文件的归档接收工作,加强数字化档案利用平台建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智慧管理等技术整合档案信息资源,提升档案信息资源深度开发水平,积极通过网站和移动终端开展档案服务。
四是加强档案基础建设。完善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综合档案馆建设步伐,推进地市级综合档案馆馆库达标,重点抓好“十三五”期间列入国家支持计划的23个县级档案馆的建设工作,启动“标准档案室”建设,促进机关档案室房屋类型、建筑面积、硬件设施等建设达标。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规范档案接收工作,强化档案整理,重点加强对历史档案和外文档案的整理开发。积极推进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和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开发及安全保障工作。完善鉴定开放工作机制,执行档案开放鉴定制度,开展综合档案馆开放试点工作,逐步加快馆藏档案开放步伐。
五是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心和重大纪念活动、重大节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热点等,提供系统、准确、有参考价值的档案信息和档案研究成果,提高档案服务大局的能力。深度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实施档案文化精品战略,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文化产品,服务区域文化建设。加强各级各类档案馆的“窗口”建设,无偿为公众利用政府公开信息和馆藏档案提供便捷服务。拓展档案利用服务方式,形成新兴媒介与传统媒体优势互补的档案文化传播新格局,提高档案的社会影响力。
六是强化档案安全保障。完善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档案安全保管措施,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建立档案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健全事前预报、应急协调、紧急处置、事后整改等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和防范措施,提高对突发安全事件的紧急处置能力。
七是加强基层档案业务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加大对民政优抚、扶贫开发、社团登记等社会建设档案工作的监管力度,推进公共安全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级开发区档案管理,强化新经济组织、新兴行业、新兴产业档案工作。加强对交通、水利、电力、“一带一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农业农村和城市社区档案管理。探索档案社会化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推进档案工作社会化进程。
《规划》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队伍建设、促进档案宣传、确保规划组织实施等保障措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7月21日 总第2941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