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局关于报送2018年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湖南省档案局 hnsdaj.hunan.gov.cn 时间:2018-10-18 【字体: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厅局及中央在湘单位、各省属高等院校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和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湖南省从事档案工作的在职在岗申报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副研究馆员、馆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退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及其他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正常申报需具备《关于印发<湖南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8号)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 

  (二)破格申报需符合《关于印发<湖南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8号)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并经主管人事(职改)部门审核通过。 

  (三)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执行原湖南省人事厅湘人发〔2001〕55号文件规定。 

  二、申报程序 

  (一)省直厅局、省管国有企事业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职称申报。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非公企业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政府其他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可先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政府其他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三)委托评审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央在单位和外省专业技术人才,经中央人事主管部门或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出具委托函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受理。中央在湘单位和市、州未设档案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经中央人事主管部门或市级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出具委托函,可申报参加我办职称评审。 

  (四)职数申报要求,按省职改办统一要求执行。 

  (五)相关部门要对职称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须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我办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二)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五份(2000字左右)(只装订一份)。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6.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0.申报副研究馆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装入普通信封并在封面注明:姓名及本人手机号码(用于制作理论考试准考证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11.“湖南职称管理系统”生成的参评人员数据(呈报单位提供)。 

  12.“湖南职称管理系统”生成《申报2018年度档案系列(专业)评委会高/中级职称参评人员花名册》(呈报单位提供)。 

  (三)整理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四份个人述职报告、《参评人员花名册》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4.送审材料一般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2袋。 

  (四)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的标准执行。 

  四、报送材料时间 

  (一)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 

  2018年11月20日至22日(全省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由省职改办统一安排、集中呈报),请申报人员提前与单位主管部门做好有关衔接工作。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及地址 

  2018年11月22日—11月29日(也可在省职改办安排全省高级申报材料集中呈报时间、地点报送),湖南省档案局人事处(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三办公楼127室)。 

  咨询电话:0731-82219745 联系人:秦婷 

  电子邮箱:hndazc000@163.com 



湖南省档案局档案系列职改办 

2018年10月8日 



湘人社发〔2018〕51 号.pdf
档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职改办〔2018〕8号).pdf
湖南职称表格(2018年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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