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档案局 hnsdaj.hunan.gov.cn 时间:2020-07-23 【字体:
  

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

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档案局、档案馆,省档案馆,省直机关各单位档案部门,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2090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20199月底前验收完成的成果,且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规定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

二、推荐程序

(一)资格审查。申报单位须填写《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简表》,发送电子版至省委办公厅档案宣教处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推荐条件和要求的申报单位,不予受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730日。

(二)成果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成果材料,发送电子版至省委办公厅档案宣教处进行审查成果审通过即获得推荐资格。成果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成果审截止时间为810日。

(三)正式推荐。

1.系统申报。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档案局网站“档案科技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向省档案局提交,由省档案局填写推荐意见,汇总后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814日。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须将《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连同《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简表》(1份)寄送至省委办公厅档案宣教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20日。

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简表》电子版可在国家档案局网站档案科技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三、相关要求

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在国家档案局网站科技与信息化栏中下载)要求,又能将我省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的科技成果向国家档案局推荐。

申报单位要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人:吴珮嘉

联系电话:0731-82216387   82216371(传真)

    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省委四办437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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