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53/2017-9511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档案局
  • 发文日期:2017-04-01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清明节小长假即将来临,为做好小长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确保局、馆办公区域安全。所有工作人员4月1日下班前要关好办公室门窗、关闭所有电源,做到人离电断并检查各种设施、设备,严防发生盗窃、火灾事件。

  二、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馆区24小时值班制度,要按照《清明节值班表》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到位,履行职责,忠于职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要确保出行安全。外出行车、坐车注意人身安全,祭祖扫墓活动注意山林防火安全,外出旅行注意贵重物品和财产安全等。

  四、严格请假销假制度。遵守假期规定,按时休假、按时上班。特别情况需要提前请假或推迟上班的,必须事先办理(或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五、档案馆保安人员要加强安保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馆区范围,加强馆区车辆出入管理,严格登记备案制度。

  六、人事保卫处将在节前合同办公室、机关党委、服务中心对馆区和门面租赁区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活动。

                     


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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