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处长江以南,南岭以北,北纬24°29’~30°28’,东经108°27’~114°15’之间。东南边离海岸较近,全年气温较高,雨水充沛,平均年降雨量约在1100~1800毫米之间,4至7月降雨最多,约占全年降雨量的一半以上;北部洞庭湖接纳湘、资、沅、澧四水和松滋、藕池、太平、调弦(调弦于1958年堵闭,因习惯上称四口所以以下均称四口)四口来水。境内河流稠密,湘、资、沅、澧联结着800多条大小支流,总长43000多公里,全省95%以上的城镇沿河而建,三分之一的耕地分布在洞庭湖和这些干支流之间。
由于受气候、地理、水系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湖南历来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其中尤以水灾最为严重。本文拟就近50年来湖南水灾作一概略介绍和分析,仅供防汛抗洪工作参考。
一、历史上的水灾概略
湖南历史上水灾严重,据史料记载,自公元前155年(汉景帝二年)至1949年的2014年中,发生水灾468次,平均每5年1次,其中全省性的水灾43次,占总次数的11%;近300年来,水灾245次,平均15个月1次,其中间隔为4年的1次、2年的13次、l年的31次,其余都是连续发生。仅民国的38年中,发生水灾32次,平均1.2年1次,其中1931年、1935年、1948年、1949年的4次最为惨重,每次受灾面积都在400万亩以上。
如1935年,全省38个县市受灾,溃堤1659垸,受灾面积389.15万亩,另283垸166.08万亩严重受溃,410.19万人受灾,淹死37532人,损失稻谷2919.4万担,房屋、牲畜、财产损失无法计数。
又如1948年、1949年连续两年大水,损失之惨更是令人触目惊心。1948年5至6月全省霪雨不止,湘、资、沅、澧四水同时暴涨,资水一昼夜涨水5.03米,益阳县城水淹2米,滨湖堤垸大部溃决,沅江、湘阴县城全部被淹,水深丈余,沅江淹死200多人,湘阴淹死1000多人;澧水流域从津市沿江以下三百里尽成泽国,南县一片汪洋;滨湖11县溃堤306垸,受灾面积606.5万多亩,损失稻谷267万担,耕牛 l.6万头,冲毁房屋2万多栋,淹死8300多人。湘潭、浏阳、平江、泸溪、祁阳等37县山洪暴发。总计全省受灾达800余万亩,灾民40余万人,财物损失合币207万亿元(指旧币)。1949年全省灾情更是惨重,长沙、衡阳、邵阳及滨湖各县均受大灾。4至5月,长沙市总降雨量为964.8毫米,5月26日长沙水位达22.5米,长沙市一般水深1米,北门沿江马路一带小船通行无阻,全市受灾达60000人以上。长沙县沿江62垸倒塌50余垸,田禾大部损失。衡阳市东岸街道水浸极深,舟行无阻;衡阳县40个乡镇受灾17个,湘江及耒、蒸二水沿岸田地房屋几乎全被冲毁,县市合计冲毁房屋8737栋,受灾田地98.46万亩,居民走避不及淹死20026人。邵阳自6至7月连降暴雨135.7毫米,沿河市镇村庄均遭惨祸,邵阳县城水漫二楼,全县冲毁房屋11561栋,受灾46.95万亩,淹死5136人,耕牛6519头,冲没稻谷131450担,煤56200担,损失总值银元1200万。滨湖11县损失惨重,仅华容一县就溃决堤垸16个,淹没农田20余万亩,汉寿县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的70%。此外,湘南的耒阳、常宁,湘东的茶陵,湘西的沅陵、乾城、湘西南的武冈、洪江及湘中的湘潭、湘乡等46县亦受灾严重。总计全省受灾1535万余亩,死亡57877人,溃决堤垸441个,冲毁桥梁1520座,各项财物损失不计其数。[$page$]
二、建国40多年来的水灾概况
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和防洪救灾工作。从1949年下半年起,政府即组织群众堵口复堤,修复溃垸,合修大圈,培修加固堤线、整治南洞庭湖,开辟蓄洪垦殖区,疏通河道,使湘、资、沅、澧四水基本分开,并在上游修建水库和抗洪工程,相对地提高了抗洪能力,也使洞庭湖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因受地理、气候和江湖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建国40多年来湖南的水灾仍然不断发生,特别是进人80年代以来,水灾更是愈演愈烈。据统计1950年至1995年全省发生水灾34次,平均13年多1次;全省性的大灾17次,即1950、1952、1954、1962、1964、1965、1968、1969、1979、1980、1983、1988、1990、1991、1993、1994、1995年,平均2.8年1次,其中1950年至1959年共发生3次,平均3.3年1次,1960年至1969年共发生5次,平均每2年发生1次,1990年至1995年共发生5次,几乎每年发生;1950年至1995年全省累计受灾面积24769万亩,其中1950年至1959年为3979万亩,1960年至1969年为2910万亩,1970年至1979年为2772万亩,1980年至1989年为7689万亩,1990年至1995年为7420万亩,水灾给湖南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
如1954年的特大洪灾为近百年来所少见。是年5至8月,湖南气候反常,5、6、7三个月总降雨量达1100~1800毫米,是历年同期平均降雨量的2至3倍,湘、资、沅、澧四水同时暴涨,大部分地区超过或接近历年来最高水位,四水入湖流量达1549.74亿立方米,四口入湖流量达979.88亿立方米。洞庭湖因受江河顶托,湖水宣泄不下,水位迅速抬升,滨湖一般堤垸水位超出1949年最高水位1米,至8月初,洞庭湖区的华容、岳阳、湘阴。沅江、南县、益阳、安乡、澧县、汉寿、桃源及长沙、望城等县225垸相继溃决。1954年总计滨湖共漫溃堤垸356个,占原有堤垸的77.6%,全省受灾面积1429万亩,成灾面积860万亩,冲毁房屋58289栋共207114间,淹死470人,淹死耕牛、牲猪16070头,其他财物无法计算。
又如1993年全省大部分地区发生的大洪灾。湘水、沅水、澧水、洞庭湖区相继发生了较大洪水,湘水支流浏阳河、沅水支流渠水和猛洞河等均出现了历史上最大洪水。全省洪涝灾害十分严重。据统计全省有103个县(市)、3091个乡(镇)、2377.8万人受灾,被淹面积2245.35万亩,成灾面积1343.25万亩,倒塌房屋16万间,死亡372人,损坏水利工程设施9.54万处,直接经济损失52.57亿元,加上土地毁坏,粮食霉变、防汛抗灾抢险投入等项目按现值计算共损失180.24亿元。[$page$]
再如1995年湖南遭受的特大洪涝灾害,致使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娄底、怀化、邵阳及洞庭湖等大部分地区严重受灾,尤以麻阳。芷江、新晃、泸溪、溆浦、辰溪、桃源、桃江等县(市)受灾最为严重。自6月21日起,全省普降大到暴雨和特大暴雨,同时长江中下游亦普遍降雨,至8月25日四水和四口入湖流量达20208立方米/秒,出湖流量19000立方米/秒,洞庭湖区接近和超过警戒水位,湖区溃灾严重,部分地区山洪暴发。岳阳市所属6个县(市)、103个乡镇、1367村、76万多人受灾,损坏和倒塌房屋10653间,直接经济损失2.2亿元。7月1日桃源县城全部被淹,平均水深3米,交通、电力、通信、供水全部中断,粮食、蔬菜供应断绝。同日,洪水漫淹桃江县护城大堤,直逼县城,尽管三道防线层层把守,但终因洪水太大,水势凶猛,大堤还是决口,滔滔洪水淹没县城,城内水深处达10米,浅处也有2.5米,1800多家工商企业被洪水吞没,9.5万多人困于洪水中;全县48个乡镇暴发山洪,23个乡镇一片汪洋,43万亩农田受淹,2968间房屋倒塌,5600多人无家可归,12人在洪水中丧生。麻阳、芷江、新晃、泸溪、溆浦。辰溪县城全部被淹,其中麻阳县城连续3次进水,水深3米,5万余人被洪水围困;新晃县城水深6米,4万余人被洪水围困,沿河两岸房屋成片倒塌;辰溪县城近10万人被洪水围困;溆浦因洪灾发生在深夜和凌晨共造成564人致伤,致死75人,15人失踪,全县35个乡镇21.5万人受灾,冲毁农作物8.3万余亩,倒塌房屋345栋,2万多人无家可归。湘水流域的株洲、湘潭、衡阳均严重受灾,其中株洲市下辖6个县、市123个乡镇、100.75万人受灾,损坏和倒塌房屋24368间,淹没农作物1104万亩,1162个工矿企业和商店被迫停工停产。新邵县也遭受了百年未遇的特大山洪灾害,全县15个乡镇全部受灾、203家企业停工停产,冲毁受灾耕地47万余亩、直接经济损失2亿多元。
1995年全省受灾面积1374万亩,成灾654万亩,部分企业停产或半停产,部分水库、塘坝被冲毁,一大批公路、桥梁、通讯、电力、水文等设施遭受严重破坏,水灾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灾难。[$page$]
三、水灾的特点
综合湖南水灾情况,可以看出如下特点:
1.年代愈远,水灾愈少,年代愈近,水灾愈频,灾情愈重。据史料记载:公元1524年荆江大堤形成以前大水灾90年一遇;荆江大堤形成到1873年松滋溃口20年一遇,松滋溃口以后9~4年一遇;1950年至1995年全省水灾34次,其中全省性的大灾17次,平均每2.8年发生1次,特别是进人80年代水灾愈演愈频,甚至连年发生。
2.降雨强度大、范围广,洪水来势猛,受灾面积大,这是近几十年湖南水灾的又一显著特征。如1990年6至7月,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和洞庭湖区共88县市普遍降雨受灾。6月6日至16日,暴雨首先在沅水和资水中下游地区及洞庭湖区52个县、市普遍降落,其中有11个县、市降雨量均超过100毫米,接着湘水、资水和沅水中下游地区共74个县市11.5万平方公里范围内降大到暴雨,部分地区降特大暴雨,致使湘、资、沅、澧四水同时猛涨,洞庭湖水位迅速抬升,超过和接近历史最高水位,至7月中旬,全省14个地、市,88个县市,2679个乡镇,25689个村,1734万亩农作物全部受灾,损失之惨为历史少有。又如1985年8月24日至25日,以郴州地区为中心,遍及零陵、怀化、娄底、益阳5个地区、17个县市、2915平方公里范围内普降大到暴雨和特大暴雨,郴县的何家站3小时降雨185.5毫米,高峰水库24小时降雨348.5毫米,东坡矿23小时降雨447.9毫米,暴雨造成大部分地区山洪暴发,河水陡涨,泛滥成灾,仅郴州地区就有16个乡镇、1053个村严重受灾,其余各县均遭受严重山洪灾害。
3.具有连续性和持久性。每年4至7月从南海吹向我国内陆的副热带高压气流与北方大陆的冷空气相遇,长时间停滞在长江流域一带,并产生锋面,造成一次又一次的降雨风暴,山丘区一年内多次遭灾,洞庭湖区则是前锋未落,后锋起,或两锋相遇,或洪锋重叠,以致长时间排涝抗洪。如1993年5至7月,全省大部分地区连续降雨,安化县接连7次受灾,沅江县连续5次受灾,汩罗市部分地区晚稻先后插了3次均被洪水淹没,洞庭湖洪水长达2个多月居高不退,湖区大面积洪涝。又如1954年4至7月,全省降雨不止,洞庭湖洪峰接连不断,而且一次比一次高,防汛抗洪工作长达3个多月。
4.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和毁灭性。由于降雨强度大,洪水来势猛,暴发性强,因此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和毁灭性。据统计,1954年至1994年仅13次大的山洪灾害(不包括洞庭湖区),全省冲淹田地7620万亩、死亡1601人、倒塌房屋134.56万间、冲垮水库82座。[$page$]
四、水灾成因
湖南水灾主要以洞庭湖区的洪涝灾害最为严重,山丘区的洪灾则是近几十年来不可小视的自然灾害。造成水灾频繁的原因除气候、地理、江湖等因素的影响外,洞庭湖泥沙淤积,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水利工程失修、人类社会活动的加速等等,也是其重要原因。
l.洞庭湖因泥沙淤积和盲目围湖造田,致使蓄洪功能衰退。
第一,每年四口、四水入湖洪水夹带大量泥沙沉积在洞庭湖,荆江裁湾前四口每年入湖泥沙21212万吨,荆江裁湾后四口入湖泥沙虽已减少,但每年入湖泥沙仍有11086万吨,加上四水入湖泥沙,洞庭湖平均每年入湖泥沙1.3亿立方米,城陵矾排出泥沙为0.3亿立方米,每年沉积在洞庭湖的泥沙约1.0亿立方米。近40年来泥沙淤积50亿立方米,根据淤积的范围和深度,经计算总淤积量约600万立方米,湖床平均淤高1.4米,年平均淤高0.035米,最大淤高点达6.12米,其中1976年~1985年的十年间最大淤积深度4.0~4.5米,一般淤积深度也有1.8~2.0米。致使湖面变窄,湖床变浅,蓄洪功能衰退。
第二,盲目围湖造田,挽修堤垸,人为地缩小了天然湖泊面积。解放前,封建把头、地主争相围垦,筑堤挽垸,大小堤垸星罗棋布,至1949年湖区共有堤垸993个,垸内耕地面积593.53万亩,仅长江和汉江干支流洲滩上,围垦耕地面积达140.6万亩。解放后一段时间,湖区各县政府在洞庭湖高洲边角地带围湖垦殖,修堤挽垸,对引洪畅流影响不大,但后期滨湖各县对围堤挽垸漫无限制,特别是以灭螺和控湖调洪需要为理由,过多地、不适当地盲目扩展围湖范围,加快了洞庭湖天然面积的缩小,如沅江1975年~1976年围湖达48万亩,湘阴1978年围湖251平方公里,到目前为止,湖区共有防洪大堤3470个,总围垸面积10042.5平方公里,占湖区土地面积66.07%。
由于大量泥沙淤填和围湖造田,洞庭湖水面和容量在短期内迅速锐减。据记载,1524年~1860年,洞庭湖水面为6270平方公里,到1949年水面减少到4350平方公里,蓄洪容量为793亿立方米,90年内水面减少30.6%,1949年到1980年水面减少到2691平方公里,容量减少到194亿立方米,30年内水面减少38.01%,容量减少34%,相应水位抬高1.5~2.5米,这是湖区水灾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page$]
2.湖口淤塞、芦苇丛生,泄洪功能衰退。
洞庭湖有来自区间的洪水,平均每年入湖水量为3019亿立方米,而在洞庭湖蓄洪总容量为194亿立方米,调蓄水量为147.3亿立方米的情况下,大量洪水必然要向外宣泄。作为洞庭湖唯一的通江出水湖口――城陵矾湖口,因被泥沙淤填和附近芦苇阻挡,水流不畅;其以下河段因荆江裁湾后,四口入湖泥沙减少,这些少人湖的泥沙,在夹沙能力增强的下荆江河段没有停留,冲到城陵矾以下河段,再全部沉积下来,淤塞河床。据统计,从1972年~1987年,累计淤积泥沙11亿吨,河道断面减少4000~6000平方米,泄洪流量减少4000~6000立方米秒,城陵矾水位抬高0.8~1.0米,洞庭湖洪水内外夹击,相互顶托,甚至倒灌、出流受阻,出湖流量大为减少。以1983年6月20日至7月18日,共28天的入出湖水量作一下比较,就可看出洞庭湖入湖水量远远大于出湖水量。这28天的总入湖水量为677亿立方米,在相应时段内,城陵矾湖口下泄529.7亿立方米,出湖水量比入湖水量少147.3亿立方米。
洞庭湖除出水湖口和城陵矾以下河段被泥沙淤塞,影响宣泄外,内部湖泊淤填,芦苇丛生,滞流阻水,也严重地影响了泄洪功能。洞庭湖因泥沙淤积,产生大面积洲滩,并以每年6万亩的速度递增,而洲滩上又生长出大面积的芦苇,滞流阻水,加速泥沙沉淀淤积,出现了洲滩发展越快芦苇越多,阻水越为严重,泥沙淤积越为加剧的恶性循环局面。仅1965年~1981年,洞庭湖芦苇面积约扩大了5000亩,至目前为止,洞庭湖芦苇已发展到约百万亩,占全湖面积的四分之一。
可见,洞庭湖泄洪功能的日益衰退和洞庭湖总容量的日益缩小,是导致洞庭湖在洪涝灾害频繁和高洪水位一年胜过一年的根本原因。
3.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page$]
首先表现在植被受到严重破坏。多年来由于各种因素和人为的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特别是长江中上游植被受到破坏,导致大量水土流失,每逢大雨,泥沙在没有任何阻挡的情况下随着滚滚洪水冲入江湖,最后沉积在江河湖底,致使江湖河床淤高,水流受阻,水位抬升,造成灾害。还有植被受到破坏,生态失去平衡,由此带来的是局部或大部分地区气候反常,或久晴无雨,或长时期霪雨徘徊,或短时期暴雨不止的恶劣天气,这也是近几十年来湖南气候反常和水灾多发的又一原因。
其次是人们在沿河两岸修堤挽垸,裁湾取直,加快了下游地区水灾发生的频率。在修堤挽垸和裁湾改直前,洪水在宽阔和弯弯曲曲的河床里缓缓向下游流去,修堤挽垸裁湾取直使河床变得狭窄、笔直,每遇大雨,洪水只得在人们规定和设计的狭窄河床中,毫无阻挡地向下游汹涌流去,从而造成下游和低洼地处的洪涝灾害。近几十年来,湖区的水灾就与长江中上游和四水、洞庭湖的修堤挽垸、裁湾取直有着密切的联系。荆江大堤的形成带给洞庭湖区的灾害就是最好的例证。荆江大堤形成前,洞庭湖洪水90年一遇,荆江大堤形成后到松滋溃口前20年一遇,松滋溃口以后9~4年一遇。这说明湖区洪灾与荆江紧密相关,也与长江水上游和四水干支流的裁湾取直、修堤挽垸有着密切的联系。它还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又在破坏自然,破坏生态平衡,由此带来的是意想不到的更大灾难。
再次是人口的增长,人类生活空间的扩大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加速,也是加速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水灾多发生的原因之一。
4.地理环境影响着湖南水灾。
湖南东西南三面山地环绕,逐级向中部和东北部倾斜,山地面积大,地貌活跃复杂,高低起伏大,坡陡、谷深,地表切割强烈,部分土壤抗蚀能力弱等等,极易于降雨后地表径流迅速汇集,洪水流速大,涨势猛,冲刷严重,水土流失,常常造成洪涝灾害。又洞庭湖区垸老田低,生产地面高程一般低于外河洪水位5~8米,个别地方超过10米,生产地面是半年在水下,半年在水上,生产生活完全靠堤坊保护。因此,在洞庭湖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前,难免遭受洪水灾害,这就是地理环境决定了洞庭湖水灾比其他地区多,威胁大,而且这种威胁随着水情变化、水位抬升而加剧,随着江湖蓄洪条件的恶化而恶化。
5.气候条件影响着湖南的水灾。
我省4至8月,气候常常受控于副热带高压、西风带环流、东南季风和西南季风等环流体系的辐合影响,副热带气候的北跳南移,西风带环流的南浸北退,以及东南季风与西南季风的融合交汇,在此作用下,全年平均降雨量在1462毫米以上,属全国多雨区之一。降雨四季分布极不均匀,年际变率大,4至9月雨量约占全年雨量的69%,其中4至6月雨量最为集中,约占全年雨量的50%,往往造成山丘区一年多次发生洪灾,洞庭湖区长时间洪涝灾害。7至8月易受台风影响,高强度、集中降雨也往往发生在这一时期,每年平均最大7天暴雨为140~300毫米,这也是造成山洪暴发、河水陡涨的主要原因。[$page$]
6.水利工程失修。
解放初期至70年代,虽然也修建了部分水利工程,相应地减少了洪涝灾害,但进入80年代以来,水利工程失修,甚至连原有的山丘区的塘坝、水库和湖区堤垸也缺乏维修加固,尤其是洞庭湖垸老田低,堤身质量差,失去和降低了蓄洪和抗洪能力,以致大水之年有大灾,小水之年有小灾,这是近年来湖南水灾连续发生的又一原因。
五、水灾治理的思路与对策
根据湖南水灾情况、特点及成因,对湖南水灾特别是洞庭湖区水灾治理应本着遵循自然规律,在不破坏生态平衡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长短结合,长期治本,短期治标,标本兼治的原则,杜绝过去那种头痛医头,脚病医脚,各自为政、盲目蛮干的短视行为和作法。在这一总的思路指导下,应采取以下对策。
1.在长江和四水中上游开展水土保持、植树造林等工程,涵养水源,减少泥沙进人洞庭湖。
水土资源是国家民族的玉宝,人类赖以生存繁衍的基础。多年来,长江、四口、四水中上游植被受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特别是长江中上游植被受到破坏,大量泥沙随四口进入洞庭湖,湖床淤积,湖面缩小,湖床抬高,蓄洪效能降低,并使航运受阻,引起湖区恶性循环的灾难性后果,所以开展水土保持植树造林是整治洞庭湖的一项根本措施。
但水土流失又是一种长期的慢性痼疾,治理并非一朝一夕,要根据其成因及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当措施:一是植树造林,培育草原,加强坡地植被覆盖;二是认真护林,严禁乱砍滥伐,可以采伐的森林,应当同时实现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和其它防止水土流失的具体措施;三是兴工和生产应尽量减少地貌和植被的破坏;四是农林牧场应有计划地进行封山育林,植草固沙,轮封轮牧,防止铲草皮、挖树根及滥砍滥牧习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植被,减少水土流失;五是严禁毁林开荒和在牧坡牧场上开荒,陡坡地除修成梯田或采取可靠的水地保持措施外,不宜开荒种植作物,还应逐步改变倒山耕种,刀耕火种的落后习惯;六是在谷溪沟广泛兴建谷坊、塘堰、水库,以控制水土,调节径流,做到治山治水,保土和保水相互结合。[$page$]
2.入湖河流分蓄水,控制和调节入湖流量。
由于洞庭湖调蓄作用日渐减少,为了减轻湖区洪涝灾害,从四水中上游和长江上游调蓄洪水,控制入湖洪水量,是综合治理洞庭湖的重要措施。为此应对长江和四水流域进行全面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因地制宜的原则,从防洪排涝、灌溉、发电、给水、航运、生产及环保等要求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安排,在长江和四水干支流上游兴建“龙头水库”,如目前的三峡工程将大大减少长江洪水对洞庭湖的压力,减少湖区及长江中下游的洪水灾害,适当地分批分期地兴建众多的中小型梯级水库或塘堰、河坝等拦沙滞洪工程;辅之以在下游滨湖区及四水尾闾地区修建蓄洪垦殖区或滞洪工程,充分控制调节河段流量,一方面可以减少河段本身的洪灾,增加发电、灌溉、通航、给水等综合效益,另方面可以控制入湖洪量,减少入湖泥沙。
3.清淤扫障,天然湖泊不再围垦。
一是选择适当地区引洪放淤,减少湖泊泥沙淤积;二是挖掘泥沙,扩大蓄泄功能;三是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彻底创毁原来的废堤,消除“洪道门坎”,控制和压缩芦苇、鸡婆柳的繁殖发展。四是停止围垦外湖,抓紧落实内湖的退田还湖工作,使内湖面积不少于围坑面积的10~15%。
4.加高加固湖区大堤,清除隐患。
洞庭湖的全面治理和根本整治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但湖区洪水灾害威胁,刻不容缓,短期内必须采取一些应急措施,以缓解洪水灾害。当前除了洪道扫障与疏浚工程外,主要是进行大堤加高加固和清除隐患的工程。湖区现有3470个堤垸,抗防能力高低不一,仅有70%达到抗御二十年一遇洪水的防洪标准,险堤段仍有1200公里以上,而洞庭湖因淤积,洪道阻滞和出口壅塞所导致的水位上涨速度惊人,近三十年已普遍上涨1~2米。因此防洪大堤如不逐年加高培厚,则其抗洪能力就将相应地降低,各垸堤防应根据保护面积大小及自然条件,分别核定其防御洪水标准等级,进行加高培厚。对部分堤身质量差,堤身疏松浸漏,坝身填筑不实的要制块护坡或抛块石护脚,有条件的还可在堤外种植护堤防洪林。
5.山丘区兴修水库、塘堰、谷坊,一利抗旱,二可蓄水,减少山丘区的山洪暴发。
主要参考资料:
①《湖南自然灾害年表》1961年湖南人民出版社。
②《湖南水旱灾害》1994年《湖南水旱灾害》编辑部。
③《湖南省历年防汛抗旱工作总结摘录》、《湖南省水旱灾害》附件1994年湖南水旱灾害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