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推进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

湖南省档案局 hnsdaj.hunan.gov.cn 时间:2017-04-17 【字体:
  

作者:曹 玲 特约记者 蔡 红                 来源:中国档案报

 

  本报讯 (曹 玲 特约记者 蔡 红) 日前,江苏省档案局组织召开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座谈会,回顾近年来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由省档案局馆长谢波主持,并专门邀请了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相关负责人到会指导。各设区市档案局馆主要负责同志和省档案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是“十三五”时期国家档案局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要充分认识到,国家重点档案的保护与开发是实现国家重点档案目录资源共享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高各级国家档案馆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定向式服务、开展普及型社会教育、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的能力。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所辖地区国家重点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省、市、县3级联动,系统深度开发,放大国家重点档案的价值效应,力争“十三五”期间形成江苏重点档案的系列品牌成果;要注重项目质量,重点抓好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做好补充申报项目储备库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确定和组织的重大开发专题及社会热点,结合本地区档案工作开发计划,突出重点,积极申报,并严格根据经费使用方向及开支范围,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确保申报项目按期并高质量实施与完成。同时,已获得资金支持的地区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绩效目标。

  会议强调,要强化监督职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各市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档案局联合印发的《江苏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省档案局将根据各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联合省财政厅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实行追踪问效。预算监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3月30日 总第3046期 第一版)  


江苏 推进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

1046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