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级档案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档案局、省档案馆,省直机关各单位档案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加快推进配套制度立改废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对2013年以来省级档案工作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湖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档案中介服务规定〉的通知》(湘档通〔2013〕10号)等17件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
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工作依据。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级档案工作文件目录
湖南省档案局
2023年7月26日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级档案工作文件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