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局机构职能
1.对全省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省档案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依法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起草档案工作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3.拟订全省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省直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属其他组织档案业务工作;指导各市州档案业务工作;指导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
4.负责省级档案馆网点建设的布局、审核等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各类档案馆档案资料的接收范围与流向;指导全省档案部门档案资源信息开发与利用工作。
5.监督指导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安全工作;指导各级综合档案馆重点档案资源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6.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
7.组织全省性的档案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及对外交流。
8.制订全省档案工作人员队伍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和实施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