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馆双休日、节假日档案利用预约服务办法
为提高档案利用工作服务水平,方便在法定工作时间不能到本馆利用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的利用者,结合本馆实际,对双休日、节假日前来本馆查阅档案或政府公开信息的利用者实行预约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利用者应通过电话、信函、湖南省档案馆网站等方式,向本馆提出预约查阅档案或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说明查阅内容及目的,并留下真实的查阅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查阅利用部工作人员在受理双休日、节假日预约查阅申请时,应在预约登记簿上认真做好记录,报部门主任审批后,至少提前1天将审批确定事项电话通知利用者,并告知查档相关要求。对不满足查阅条件的申请应向利用者说明不予预约的理由。
三、查阅利用部应提前将审批确定事项告知综合部,由综合部报告馆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准备。
四、利用者须在约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来本馆查阅档案或政府公开信息,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来馆查阅者,应提前1天通知本馆。
五、如利用者在预约时段内未前来办理预约事项,或到本馆后提出变更查阅要求的,视为取消预约,需重新办理预约。
六、未事前预约申请查阅档案或政府公开信息的,本馆恕不受理。
七、查阅利用部工作人员在接待预约查档利用者时,应主动向利用者讲明查档要求和有关流程,并认真做好服务和填写查档记录。
八、本馆预约电话:0731—81128555;本馆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05号,邮政编码:410001;预约查档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夏季(7-9月)15:00—17:00。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