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档案局联合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南省档案局 hnsdaj.hunan.gov.cn 时间:2017-03-31 【字体:
  

作者:四川省档案局            来源:四川省档案局馆网站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档案局联合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分为总则、机构与职责、收集整理与归档、保管与保护、利用与公布、条件保障、奖励与处罚、附则8个部分,从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管理职责、健全档案工作体系、加大文件资料收集力度、规范文件资料整理及归档、保障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重视档案开发利用、开展高校档案文化建设、加强条件保障等方面对高校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细则》强调,高校档案是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师生、学校、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各高校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运用现代技术与管理方法,维护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并通过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细则》规定,高校应制定或修订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加强“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及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开展档案安全保密检查,严防档案损毁和失密等事件发生,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绝对安全。

  《细则》还规定,高校档案机构要采取举办档案展览、制作电视节目、发行音像制品、建设档案网站等形式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和校史研究工作,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档案局联合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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