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档案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人员、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民办教育机构、非公企业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须先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三)委托评审人员由所委托评审的市、州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
二、材料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3、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6、外语水平(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或省、市人事考试部门开具的证明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需加盖市州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或省、市人事考试部门开具的证明或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8、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9、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部队转业人员提供转业相关证明材料,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
10、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
1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1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13、《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原件。
14、“湖南职称管理系统”生成的参评人员数据。
15、“湖南职称管理系统”生成《申报2015年度档案系列(专业)评委会(初)中级职称参评人员花名册》。
(二)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个人述职报告5份(只装订一份)。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
5、《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三)整理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申报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4、所有表格均可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申请表格”栏目中下载。
三、另有相关条件,参照“2016年度湖南省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要求”。
四、相关职改部门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对职称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须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我办将不予受理。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收取。
六、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接收全省初、中级职称材料的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至10月1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址:湖南省档案局人事处(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三办公楼127室)
咨询电话:0731-82219745 联系人:何华
电子邮箱:hndazc000@163.com
湖南省档案系列职改办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