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档案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湖南省档案局 hnsdaj.hunan.gov.cn 时间:2015-08-11 【字体: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档案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评选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2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1.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范围为:县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综合档案馆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重点是基层一线的单位。 

  2.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范围为: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综合档案馆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连续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的在职干部职工。 

  (二)表彰及推荐名额 

  1.表彰名额:先进集体60个、先进工作者45名。 

  2.推荐名额:分配给我省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4个、先进工作者3名。 

  各市州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原则上,市州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须是近4年之内有3次获得省档案局年度考核的先进单位;县(市区)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须是近4年有3次获得市州档案局年度考核的先进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行政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依法治档水平在全省档案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 

  2.领导班子健全,团结和谐,作风民主,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做到勤政廉明,务实为民,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坚持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新路子,开创了档案工作新局面,具有较强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4.重视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干部职工队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先进工作者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热爱档案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发挥骨干作用明显,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显著成绩;  

  2.能力突出,勇于创新,积极开展技术攻关,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且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档案行业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 

  3.长期坚守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成绩突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4.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要严格执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认真履行“两审三公示”制度。 

  1.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拟推荐对象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档案部门自下而上逐级进行审核推荐。各市州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公示情况等进行审核后,确定拟推荐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名单及简要事迹(先进集体1000字、先进个人300字)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市州推荐的对象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评选程序、评选比例、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简要事迹等,并进行综合筛选,确定我省的拟推荐对象,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正式推荐对象。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初审反馈结果,在全省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先进事迹材料、公示报样等正式材料的纸质版(含电子版)报送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正式推荐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严格评选推荐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对象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其中,凡近5年内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推荐;被推荐先进工作者的人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干部管理部门同意,并经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 

  2.坚持面向基层,向工作一线倾斜。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人员倾斜。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以内。在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3.严格评选推荐纪律,确保推荐质量。对于伪造身份、事迹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或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相应的推荐名额。对于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市州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过时不报视为放弃。 

  各市州务必于731日前,将初选推荐名单及简要事迹材料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4089361@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地区。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市州报送的初选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向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的推荐对象后,于8月底前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的初审反馈结果,于920日前,将正式推荐材料报送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正式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认真填写《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一式6份。在填写“主要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还要写出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要求先进集体5000字以内,先进工作者2000字以内,一式6份。先进工作者还要报送2寸免冠彩色近照6张。所有表格可到省档案局网站下载(http://ju.hn-archives.gov.cn)。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奖章和证书。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联合组成湖南省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档案局人事处。 

  联系人: 谭军平,田湘            

  联系电话:0731-8221739882689060 

  传真: 0731-82688554 

  地址:湖南省档案局人事处(长沙市韶山路一号) 

  邮政编码:410011 

  电子邮箱: 184089361@qq.com        

  附件:湖南省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档案局 

                     2015724 

 

 

  湖南省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 胡振荣    省档案局(馆)局(馆)长 

           孟祥利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省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 蔡振武    省档案局(馆)副局(馆)长 

           陈定辉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成  员: 刘楚武    省档案局(馆)人事处处长 

           陈  义   省档案局(馆)办公室主任 

           易小青    省档案局(馆)业务指导处处长 

           刘祖芳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刘楚武    省档案局(馆)人事处处长 

           刘伊兰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副处长 

  副主任: 谭军平    省档案局(馆)人事处副处长 

           彭  玉    省档案局(馆)业务指导处副处长 

           李清海    省档案局(馆)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田 湘    省档案局人事处主任科员 

           黄蓉芳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主任科员 



相关表格.doc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档案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10448255